董明珠怒斥孟羽童?都是利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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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写了东方甄选和董宇辉,就有很多人让我写下董明珠老师和孟羽童。
新闻是这个,大家可以看一下。
(新闻来自环球时报)
不像是东方甄选那个CEO我看不懂这种离谱操作,格力和孟羽童的事情简单的不要再简单了。
讲白了,胡萝卜没给,大棒也没给,那公司凭什么拦得住人家的富贵?
做梦呢?
董明珠老师在各种场合狂cue孟羽童,但毫无办法,就显得很有趣。
毕竟格力跟孟老师签的就是打工人的合同啊,打工人的合同怎么可能约束的了网红呢?
董宇辉老师和新东方,无论如何,起码钱上面是没有亏欠的,这个董宇辉老师也承认过。
人家虽然闹得也魔幻,但说穿了只是一群人争文案是谁写的,真的太体面太体面太体面了。
格力之前没按照网红标准来给待遇以及增加账号限制,只给了打工人的钱,那后面控制不住人家单飞太正常了,什么接班人,你也没给接班的待遇啊。
如果说没给够钱还可以理解为是觉得自己平台有价值,那没有增加账号限制就只能算是交学费了。
孟羽童老师的选择其实根本不意外,人家一开始就是走网红路线的,只是在某次节目中被董明珠老师选中了,双方互相需要而已。
人家很清楚,打工是没法暴富的,毕竟再怎么打工,除非做到拿企业股份,不然收益都比不了一个相对成功的网红。
就算只能火1年,那也顶打工很多很多年,时间也是金钱啊。
更何况,员工和公司的关系是不平等的,而网红和甲方公司是合作的平等关系,这更是性质的差异。
更更更何况,公司还没按照网红签合约限制追加海量违约金。
在这种利益面前,大家都非常Real,JOJO。
这事儿掰开来,其实说穿了就是双方对各自【定位】以及【利益】的分歧无法达成一致。
从公司的角度,你是我的员工,我给你开工资,你既然接受了这个工资,那就是得服从公司安排。
就是得公司的事情凌驾于别的事情之外。
不然你不是合格员工。
毕竟没有公司这个平台,谁认识你啊?
你是公司培养的,你要报恩。
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在一个人没出名之前,没有自己的生产资料之前,还会老实点,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嘛。
一旦一个人有了自己的大号,那真就是【公司你谁啊?真把自己当个上帝了?】。
大家早点分开都好,就算以后不红了,反正一年顶打工几十年,时间就是金钱。
而且在公司干一辈子也是公司的螺丝钉,有自己的账号才是掌握了生产资料。
完全完全完全不是一个概念,这个利益,只有限制条款能约束,靠道德不可能的。
大家只恨红的不是自己。
有一说一, 这年头大家流行做兼职,不就是梦想着有一天掌握自己的生产资料么?
我之前也建议大家兼职做自媒体,但是谨慎转全职,因为起码要自媒体收入比本职高很多才能cover风险波动。
而孟老师这个兼职收入比本职工作,她不离职才离谱。
至于什么格力接班人,都是说说玩儿的。
之前各种格力接班人的说法听着都好笑,是董明珠老师情商高。
人家董明珠老师这么逆天的个人能力,一代商界真豪杰,上位都经历了那么多的风风雨雨。
人家孟羽童老师很清楚知道都是噱头,知道自己没有啥背景,公司元老也不可能接受自己,格力这种企业下下下下下辈子也轮不到自己。
真要轮顺位,甚至王自如老师顺位都要高得多,awsome。
况且真要说按照企业接班人培养,接班人是一年十来万的待遇吗?是毫无合同约束限制吗?笑死人了。
如果说是潜在接班人,那咱们直接说吧,别整那虚头巴脑的,就叫管培生。
哪个大企业没有一大堆管培生?
哪一个大企业的管培生里不是卧虎藏龙?
要么个人能力猛,要么投胎能力猛。
孟羽童她一个月这点的待遇,还没啥背景,要真信这个饼,那才是油饼。
人家很清醒,公司的饼我不吃,我给自己积累生产资料做兼职,兼职强了就自己单飞,趁着还能吃的时候,多吃几口,能吃几口吃几口,反正一年顶打工很多年,不做才怪。
还打工?打什么工?什么打工?现在请叫我乙方。
如果不是没办法,谁想上班啊,这都不存在选择啊。
给你,你会怎么做?
你会打车跑。
说到这里,又涉及到了一个职业道德的问题。
很多朋友说这人这样干没有职业道德。
这我就笑了,公司也没给打工人谈过道德啊。
真正要谈的是【契约】。
现在的问题就是格力和她的合同到底怎么签的。
如果之前只是打工合同,那涉及的就是只有一天8小时部分。
多余的部分,要看公司有没有签合同约束员工的自媒体账号。
有签合同约束,那其实不存在争议,按照合同来。
如果没有,那更不存在争议,各管各的。
这年头连竞业协议都得是入职时签订,离职后公司打钱才生效,这时候你谈管理员工的自媒体账号,那可真是搞笑。
一个月这点钱还想买命么?
得,加,钱。
道德很重要,但道德从来不能解决利益冲突问题,不然要法律干嘛?
现实中,员工和老板,本来就是互相算计的状态。
真要盘算起来,谁看得起谁啊。
允许老板PUA,就允许员工小九九,谁都别惯着谁。
还是那句话,大家签的是商业合同,又不是卖身契,公司出钱买的是一个人的一天8小时,又不是买命。
折腾忠诚度就离谱了,这岗位又不带编,商业公司的商业合同,就该归商业。
一切,按照合同就可以。
再废话,就不礼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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