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关系你先设计,资料我再补,好个鬼啊!
「今天晚上要煮红烧牛肉,啊!糟糕没有牛肉了,好吧没关系那你先煮,等牛肉买回来在丢下去就好……」 好个鬼啊!
最后补牛肉,那牛肉不就根本没有入味吗,那前面是在什么?煮火大的吗!
转载:给懿
是的,相信有在执行设计案的人一定会遇过这样的事情(这样的业主),什么鬼资料都没有,没图没字没想法,就执行了发包作业,然后顺势讲出神奇的设计咒语:「没关系你先设计,资料我再补」,好像这样事情就有在run了。
理想上
理想上设计师接到案子,其实也要进行所谓的前置作业,例如消化讯息,资料汇整,市场案例分析,设计规划…等等,而这样的前提下,是设计师能够从业主手中拿到一份至少相对完整的资料,让设计人员可以开始执行方向,即便退个一百步来讲,最最基本的,设计师要阅读过准备要排版的资料内容,经过整理内化后,转换成为容易的、友善的阅读语言,例如段落、文字、字型、画面构成等等,更进一步的可能绘制成图表、图像化等等,并依据资料内容进行风格的调整与修正。
无奈的
但无奈的是很多公司都会在火烧屁股的时候才整理出资料,所以都是请设计师先设计版型,要请长官过目定案,这在业界是行之有年的;很稀松平常的;莫名其妙见鬼的奇怪现象,我都不知道长官过目是在看什么,只有空的版型、背景和假的abcabcabc文字,我设计师本人都想像不出来真正成品长怎样,你长官是有开天眼么!!
设计师做排版,其实就是要讲一个故事,要把一件事情讲完整,有点类似一个说书人的角色,说书人一定是融会贯通故事后,才能配上语调的轻重缓急和肢体动作,把故事说得有声有色,你可曾听过:「来我跟你说一个故事,故事内容我还不知道,主角是男是女也不知道,但是我先跟你说剧情大纲???」
所以拜托,资料一次定案的确是相当困难,资料再补可以,但是第一次起码要准备好6、7成以上,而且不要再请设计师先提供版型了,如果你想要的只是套公版,那给你一个好建议,其实ppt里面有很多内建版型,便宜又大碗!
转载请在文章开头和结尾显眼处标注:作者、出处和链接。不按规范转载侵权必究。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授权事宜请联系作者本人,侵权必究。
本文禁止转载,侵权必究。
授权事宜请至数英微信公众号(ID: digitaling) 后台授权,侵权必究。
评论
评论
推荐评论
全部评论(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