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02年了还地域歧视?“因是河南人求职遭拒”侵害了平等就业权
今年7月份,河南的闫女士在网上向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投递简历,后收到该公司的回复,称其不适合应聘岗位,原因只写了“河南人”3个字。闫女士一气之下便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
11月26日,“因是河南人求职遭拒”一案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法院认为,浙江喜来登度假村有限公司侵害了闫女士的平等就业权,判其赔偿闫女士精神损失费9000元,合理维权费用1000元。
带有歧视性的拒绝不仅让闫女士受到了冒犯,全网更是掀起一阵舆论热潮。截至27日12时,话题#因是河南人求职遭拒获赔1万# 在微博平台引发了1.7亿阅读,9千余条讨论。
地域歧视搬上明面,河南人“躺枪”
求职过程中,浙江喜来登公司以“河南人”为由,简单粗暴的拒绝了闫女士的求职申请,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地域歧视”。根据新浪舆情通大数据平台统计,截至27日12时,事件相关全网信息达到5万条。通过敏感信息走势图可以看到,全网相关的敏感信息一直压过非敏感信息,争议言论居多,网民情绪偏负面化。
:新浪舆情通
当该事件中的“地域歧视”明目张胆的进入到职场,以血缘和地缘认同为基础的公众情绪变得异常敏感;因而在全网相关信息的地域分布中,河南强势登顶。除了河南本地,北京、广东、浙江等地对事件关注度也较高。
数据来源:新浪舆情通
一直以来,“地域歧视论”、“地图炮”或多或少的隐匿于互联网。不止河南,源于短视、偏见或优越感的“歧视”时有发生,针对的可能是任何一个地域。这背后的诸多矛盾一时无法消弭,但在本事件中不容忽视的是,“地域歧视”是发生在就业领域的不合理区别对待,侵犯的是闫女士的平等就业权利。
地域偏见不可取,平等就业权利要争取
很多时候,网络的娱乐性消解了“地域歧视”这一议题的严肃性,但类似浙江喜来登公司的操作,无疑加深着就业市场中的种种偏见。
@头条新闻 发起了关于“遭遇地域歧视,你会怎么办”的微博投票,截至27日15时,3.9万人次参与其中,50.9%的网友选择了“法律维权”,23.4%的网友在遭遇地域歧视时会“据理力争”;同时还有19.8%的人选择“不理会”。可以发现,投票人数中有半数以上的网友,在遭遇歧视时会做出“反抗”举动。
到了现实生活中,性别、外貌、婚育、地域甚至星座,任何一项都可能成为求职遭拒理由。就业市场中遭遇的“歧视”,不仅是对求职者的侮辱和不尊重,还侵犯了求职者的平等就业权,逾越了法律底线。
最近3个月来,新浪舆情通大数据平台对“平等就业权”的全网相关信息进行了统计,由“女性”“怀孕”引发的“性别”歧视,还有近日的“河南人”引起的“地域”歧视等,都是侵犯公民平等就业“权益”的重要表现。
对不少人来说,平等就业权还有些陌生。《劳动法》第十二条列举了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就业促进法》第三条也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就业促进法》还规定,劳动者遭受歧视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平等的劳动就业权受法律保护,而歧视性行为不应当成为阻挡人才和社会发展的高墙。用人单位应当摘掉有色眼镜,给予人才公平竞争的机会,将地域歧视带到职场中的行为于法律层面、道德层面,都不可取。
同时,闫女士勇敢维权并胜诉的行动,为广大求职者做出了良性示范,也适时引起了公众的反思。争取个人的平等就业权利,打击歧视性行为,社会环境、就业环境才能越来越好。
(文章来源:新浪舆情通;免责申明:部分文字来自网络,如涉及侵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或处理侵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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