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索赔500万!「董明珠」随意改编小柯《因为爱情》摊上大事
来源:广西广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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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小趴
小趴昨天才刚说完农夫山泉侵权维权钉子户李志的事情,可不,合着是日子好吧?这几天董小姐也来凑热闹了!
董明珠自媒体 :http://weibo.com/5872484124/
也是在6月23日,著名音乐人@小柯发表了一条极其愤怒的微博,指责格力电器的「董小姐」随意改编了小柯创作的《因为爱情》,用来宣传自家生产的电饭煲,赤裸裸的侵权了!为此,他决定向「董小姐」索赔500万!!
这就是董明珠自媒体上发表的《因为爱情》电饭煲版:
随后,华乐联盟也在微博上发表了一封公开信,
表示坚决维护小柯的著作权:
然后,董小姐识趣地把那边文章删了,然后,就没然后了……
这?说好的好好认错呢?农夫山泉刚刚做了表率,董小姐竟然不跟上?
欲了解农夫山泉侵权风波请点击:
侵权风波:农夫山泉VS维权钉子户李志,最后赢的竟是农夫山泉!
直到今天(6与 26日)中午12点,微博号@董明珠自媒体终于在微博上认错致歉了。
这中间隔了整整两天多时间。
并且董明珠在微博中也只是「承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具体怎么承担,谁也不知道啊。
这跟同时遭遇侵权风波的农夫山泉相比,「董小姐」的公关就显得不太给力了。不仅反应慢,对于侵权事件的处理上也不够明朗,丝毫没农夫山泉那磊落的大企业风范。
相比于农夫山泉迅速认错并马上承诺给予李志十万块的赔偿后网友的一致好评,董明珠这次的认错却遭到了网友的质疑:
@长弓落雨cecaa:笑话,这么大个公司,养一大堆律师不知道擅自使用别人作品侵权么,说白了就是想捡便宜呗,便宜没捡着,碰上茬子了
@真志明 :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做什么?
@JingjingRun:这么大公司,这点法律意识都没有?市场,法务,公关部门都没上过学?想打擦边球被打脸了吧,用这种蒙混过关的心态,能做出好产品么?
@YFearless:事后马后炮,开始就没有觉得这件事情有什么不对,潜意识里面是这样认为的。
但是也有表示支持董小姐的:
@射手城堡:董女士起码态度挺好,也及时认错了,而且我相信这是其手下的营销人员的错误,知错就改,维护知识版权,人人有责,此事件双方态度都是礼貌的坚定的,这样处理很好,都是中国的企业,拒绝撕逼,评论里那些戾气太重的实在不可取
最有亮点的下面这条评论:
@cuismfhsofn:董明珠对小柯说:500万真就一分都不能少了?小柯毅然决然摇了摇头,董明珠叹口气:好吧!你等会,我让他们办下转账。小柯说:你快点。董明珠默默不语...叮一声,小柯手机收到提示:尊敬的用户,恭喜您获得格力商城电饭煲购物券10000张,本券仅限格力自营使用,每满500元可使用一张……
同是认错,为什么董小姐跟农夫山泉得到的待遇完全不同呢?
其一,农夫山泉在事发之后24小时内迅速做出了反应,不但联系了当事人,而且承诺立马给人家赔10万。而董明珠自媒体在事发之后两天多后,才迟迟表态。而且是「承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也并没有进一步的行动表示。
其二,农夫山泉新广告片前奏「模仿」了李志的《山阴路的夏天》,农夫山泉公司方面不知情的可能性很大。因为若非小众音乐圈中人,不认识李志也很正常,不知道他的歌是可以理解的。而董小姐改编小柯创作的《因为爱情》饭煲版,明显就是在原有歌曲的基础上改编的。既然是改编,那就肯定知道这首歌是别人辛苦创作出来的吧?既然是他人的辛苦劳动成果,那用于商业用途是不是要获得原作者的授权?难道这个基本常识,格力电器这样的企业竟然不懂?也怪不得会遭到网友的质疑了。
当然,董明珠能够认错这个态度是值得肯定的。像格力电器这样的国产品牌能发展到这一步实属不易。小趴只是希望所有企业和广告代理公司能够建立起版权意识——尊重作者的付出,就像尊重自己的付出一样。
来源:广西广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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