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物质——广告业屹立不倒的真相
这两年,我们听闻了太多的生死。
圈内:“4A已死”、 “定位已死”、“创意已死”、“传统媒体已死”、“KOL已死”……
圈外:“实体店已死”、“电商已死”、“APP已死”、“朋友圈已死”……
2019年大半年过去了,实践证明,对于互联网所带来的冲击,广告界的朋友们似乎都有点反应过度了。因为,那些曾经被点名的传统4A公司依旧生龙活虎;相反,某些希望踩着4A尸体创造未来的创意热店却活得艰难。
诶,真不知道是谁给了这些人勇气,能够这么随便的就给一个行业判了死刑!
他们之所以看衰广告业,是因为“4A公司制度老化、流程繁琐、将多兵少、去中介化、泛专业化、价值边缘化”等表面上的原因,可笑的是,他们唱衰的同时,自己又拉起几个兄弟自己又干起了广告公司。这让我想到了激进、冲动、暴力的香港年轻人,他们一方面要兴风作浪、不惜践踏法制,一方面又希望未来又美好的前途,这种自相矛盾有着惊人的相似。
虽不说这些判断是否符合实际,或者是这些判断就是为了单纯的博得眼球,单就这些老4A存在的这些问题,你拉几人、几十人的团队就能解决吗?客户就能买单吗?
换一种角度来看,如果导致4A已死的原因真的就这几个,如果4A公司真正到了生死边缘,他们只要自己动个手术,问题不也能解决吗?
所以说,广告、甚至整个传媒行业的低谷,并非是我们站在单纯的专业价值角度就可以看清楚的。这年头,经营一个企业有多难,创业有多难,我们为企业、为创业服务的广告公司遇到一点问题不是很正常吗?
在我印象当中,唱衰广告行业的声音已经响了十几年了!而A股里面以广告和媒介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都十几家了!
再来说说“定位已死”!如果一定要说定位已死,我认为是照本宣科的定位已死!
不管你是在甲方还是乙方,不管是你在职场、还是在商场,定位这个词已经成为我们的日常用语,用常识来解释,定位就是给自己的工作找一个方向,给自己的产品找一个方向,你说定位已死,难道这些都不需要方向了吗?
所以,定位理论不是马克思主义,不是资本论,没必要去生搬硬套,只要定位这个词我们讲得明,别人听得懂,那么定位就有存在的意义。
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因为需要而存在!我们需要定位,所以定位就没有死。
同样的道理,广告公司之所以现在大规模存在,很多互联网公司、地产公司都纷纷成立了自己的广告公司,那就证明这样的公司有自己存在的价值。4A公司,是加入了中国广告协会的公司,更是客户所需要的公司!
这种需要,不单单是对于一个中介的需要,也不单单是策略内容、媒体资源、或者技术能力的需要,这种需要,更多的源于习惯,源于长期合作所打造的商业模式和价值生态。而这些价值,是那些长年只是盯着一句话、一幅画、一个H5、一篇软文、一个话题、一个PPT的“广告大师”所忽略的。这些价值,也是广告主营业务板块里面所看不到的,我们无法为他们立项、收费。所以,我想借用一个科学界的名词,把它们称之为“暗物质”。
可以先看看暗物质的定义,暗物质(Dark matter)是理论上提出的可能存在于宇宙中的一种不可见的物质,它可能是宇宙物质的主要组成部分,但又不属于构成可见天体的任何一种目前已知的物质,根据现有的研究结论,27%的宇宙是由暗物质组成的,暗物质就像胶水一样把所有物质连接在一起。
广告行业有这样一些暗物质,如果不去认真观察,我们也许看不到他们的存在,然而,他们确实维持这种生态系统,确保广告行业屹立不倒的重要元素。
暗物质一:情报
有一个叫凯盛专家的APP,集合了各行各业的专家资源,收集各行各业的内部情报!按照1小时1000块钱付费。如果这样的情报公司都可以生存,广告公司就没有活不下去的道理了。不管是传统时代还是数字时代,广告公司一直都在跟数字打交道,一直掌握着最上层的商业秘密,拥有着直接跟董事长、CEO对话的平台。每一家广告公司其实都是一个情报中心,至少掌握了一个行业的商业信息。而这些信息,对应希望学习标杆、研究对手的企业来说是非常有价值的。或者你要说,企业找广告公司一定是签订了保密协议的!没错!签再多的保密协议都无法阻止一个针对性策略的诞生。何况还有很多历史信息,除了有过参与经验的人,花钱也不一定能够买得到。同样的道理,企业一旦和广告公司合作,就会有很多信息的共享和交互,而这些信息和情报,很自然的成为保持合作关系的暗物质。特别是一些提供数字营销和数字资产管理的公司,则会拥有更大的粘性。当然,这些数据也不单单是完全是靠合作积累的,有一定规模的广告公司,都会自己购买一些数据,包括内容、效果监测数据,而这些数据单个企业去购买的话就不划算,企业要想获得更加全面的数据最好的办法还是要通过广告公司。
暗物质二:矛盾
企业的发展必然会带来很多问题,而有些问题需要借用外部资源来解决,而广告公司,这种普遍规模不大,运作比较灵活的公司,就是企业内部矛盾化解的重要力量。比如说企业产品中心和市场中心发生激烈冲突,实在无法下台的时候,广告公司就成为了免费的背锅神器——大家不要争了,原来都是广告公司的问题,换家广告公司就完了。而作为企业的供应商,除了老板自己找的广告公司,广告公司进入甲方,都必将成为市场部或者市场部某一群人的利益共同体。广告公司天生就是带着引荐者的意志和目标而来的。这个其实很好理解,自己推荐进来的广告公司,一定是希望他能够帮助自己做出成绩,不然我这个推荐或者引进的工作就是不成功的。矛盾中心同时也是平衡器,因为矛盾会让合作关系更加紧密,矛盾会成为甲乙双方保持合作关系的暗物质。
暗物质三:
风险如果说广告行业最大的特点就是难以量化,而这个难以量化的重灾区就是“媒介”。媒介刊例价的套路非常深,1000块的刊例,500块成交是常态,300块成交是竞争激烈,50块钱成交,这也不是什么天方夜谭。如此混乱的媒介环境,如果没有广告公司居中调停,没有广告公司作为中介角色在中间的信息流动和价格平衡,那些难以评估价值的媒介,就会成为企业经营的黑洞。“去中介化”、媒体直接采购、集中采购,就是企业直接与媒体谈判,表面上看确确实实减少中间环节,省了中间的差价!但实际上去看媒体的贩卖方式都是多元的,既有直客、又有渠道、可能还有特殊时期的特殊资源,也就是说很多时候代理获取的价格一定会比直采有优势,渠道的有量就一定有价,不然这个代理、渠道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因为媒体价格的非标化,就决定了媒体在集采过程当中必然存很多风险。如果是通过广告公司来采购,就能够给企业搭建一道防火墙,只需要管理好广告公司的风险就行了,而企业如果直接对媒体,尤其是现在很多价格体系及其不规范的自媒体,由于数量庞大,风险发生的机率就会大大增加。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专业上的壁垒越来越低了!我们也许不再需要一个手把手教我们做事的专家,但是,我们一定需要便捷地获取情报的渠道,需要有效地化解矛盾、控制经营风险的帮手。而这些无法描述的暗物质,也许就是广告行业屹立不倒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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