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性侵”直播成“演戏” 舆论:地下直播平台需整治
6月11日晚,有网民@巧克力翠翠杀 爆料,6月10日,在河南郑州疑似一名滴滴司机迷奸女乘客并直播,其发文称司机先是和女孩聊天,随后司机以买水为由停车,并提出车内有味道,要喷点香水,实则喷“迷奸药水”,等司机回到车内时,女孩已昏迷,司机和观众互动并性侵女孩。该爆料网民还称最初发现并录制相关视频的是一名匿名举报者,并给出原始举报文章的链接。
6月11日20时许,滴滴出行官方微博@滴滴出行 发布公告,我们已关注到网传“滴滴司机性侵直播”的信息,我们已报警并正在紧急核实,一旦有进展会向社会公众及时公开。
随后,据媒体报道,郑州警方表示正在核查,有进展会对外通报。媒体报道中还提到,最初爆料者为@besafe2020june ,他表示主播间属于某地下直播APP,主播名为“户外车震”,该直播平台疑为“星恋直播”,多涉违规内容,目前该平台已清空直播内容并停业整顿。
此事引起热议后,11日晚,法医硕士@法医X博士 等专业人士表示,视频中的“毒物”并不存在。随后@巧克力翠翠杀 回应涉事男子是否是滴滴司机有待确认,自己并不是造谣。
12日16时许,滴滴网约车公司总裁@陈熙kevin-滴滴 和滴滴出行总裁@柳青-滴滴 先后对此表态,一是要全力配合调查,另一方面又为广大滴滴司机叫屈,对滴滴司机这个群体频频被标签化、“污名化”深表不满。
6月12日21时,河南郑州警方@平安郑州 就此发布通报:涉事二人系夫妻,以盈利为目的,通过某非法直播平台APP,以网约车司机迷奸女乘客为噱头,公开进行色情表演,目前均已被抓获。
6月12日21时,@滴滴出行 回应经对比查证,涉案二人均非滴滴司机。
6月13日,微博爆料网民@巧克力翠翠杀 发布致歉声明,向滴滴官方及所有善良的网约车司机道歉,表示自己“好心办了坏事,愿承担法律责任”。
6月14日,新浪微博虚假消息辟谣官方账号@微博辟谣 发布声明表示,6月11日发微博和视频称有女乘客在乘坐某平台网约车时被司机“迷奸”并直播的账号@巧克力翠翠杀 依据《微博投诉操作细则》有关规定,已构成“发布不实信息”,现予以关闭账号的处罚。
6月15日,@滴滴出行 发布公告称,滴滴正式起诉“性侵视频”表演者及涉事直播平台。
滴滴方与警方回应引关注 敏感信息超八成
新浪舆情通统计显示,在6月11日至15日期间,有关“疑滴滴司机直播性侵事件”的全网相关信息量41.94万条。相关话题总阅读量约为8.7亿,讨论量约为19.81万,可见此事引起网民热议。
关键词云图中,“滴滴司机”“直播”“性侵”等词成为传播中的核心词汇。舆论关切“警方通报”与“@滴滴出行 ”的回应。相关信息被“传播”过程中,有网民认为视频“有问题”,可能为有剧本的“色情表演”;同时“色情直播”等类似地下直播平台被呼吁整治。
分析信息属性,敏感信息占比为83.9%,可见事件在传播中引发了一定负面情绪,舆情风险显著。分析敏感信息占比走势图,11日,相关信息被爆料后,舆论负面情绪较为高涨,经分析,多为对视频中“网约车司机”的不满之情,以及对于视频中“性侵”是否真实的猜测。@平安郑州 通报此事为色情表演后,敏感信息占比略有下降,可见警方通报此事,缓解了舆论的负面情绪。随后@巧克力翠翠杀 发布致歉声明,14日@微博辟谣 发布公告,舆论对“造谣”等相关话题较为关注,敏感信息占比稍有上升。
警方回应被肯定 舆论:地下直播平台应整治
6月12日21时,河南郑州警方@平安郑州 发布通报称,涉事二人系夫妻关系,视频中的“性侵”为色情表演引舆论关注。该微博获得5.8万次转发,450条评论,可见网民扩散相关信息意愿较强。从核心传播人中可以看出,@滴滴出行 转发相关消息获得较多关注,二次转发近1.5万次,@来去之间 、@重工组长于彦舒 等大V转发相关消息助力传播。
部分舆论点赞警方调查速度以及通报内容详实,认为其不仅回应舆论关切,也为网约车司机正了名。微信公众号“中央政法委长安剑”评论“在这27个小时中,他们查清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锁定非法直播平台、披露案情……一连串的举动,大快人心,不仅把真相晒在阳光下,满足了公众知情权,消解了‘直播性侵’案可能带来的社会不安定感,还为网约车行业正名,还数百万滴滴司机清白,加速使舆论摘下有色眼镜,走出对网约车司机的刻板印象”;滴滴出行总裁@柳青-滴滴 称“感谢郑州警方破案神速,同时一阵阵后怕。这次如果不是一对夫妇的自导自演,如果其中的演员真的曾经注册过滴滴的司机,如果警方没有及时破案,那么多的如果让人后背发凉”。
部分舆论认为在网络上称“性侵”者为滴滴司机的爆料人,涉嫌造谣、损坏滴滴公司形象,也应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知名法律博主@律师一姐 表示“在网络上言之凿凿、大肆宣扬此事系滴滴司机所为的始作俑者,本律认为也应该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如此,才能让大家意识到‘没有调查不能乱讲话’,才有助于构建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法律博主@陈小兜律师 称“建议滴滴公司起诉造谣者侵犯名誉权”。
据媒体报道,此类直播平台并非个例。部分舆论认为地下直播平台应被注意,相关的监管部门应该跟进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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