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就应该靠内容吃饭,靠流量卖广告吗?

举报 2016-09-27

媒体就应该靠内容吃饭,靠流量卖广告吗?

来源:一字一元(ID:one_word_one_gem)
图|National Geographic
原标题:《互联网媒体只能卖广告吗?》

数英网用户原创文章,转载请联系本人

2005年离开奥美,来到RealPlayer。在当时那个手机是诺基亚,网络是2G的时代,全球的主流播放器还是windows和Real。进公司之前,我一直以为这是一家科技公司,说白了就是卖软件的。可是入职之后,我发现:这是一家媒体。

RealPlayer做媒体,靠的是他家世界一流的流媒体技术(streaming media)。

“流媒体,又叫流式媒体,是边传边播的媒体,是多媒体的一种。边传边播是指媒体提供商在网络上传输媒体的“同时”,用户一边不断地接收并观看或收听被传输的媒体。“流”媒体的“流”指的是这种媒体的传输方式(流的方式),而并不是指媒体本身。”

(摘自:百度词条)


我总跟身边朋友说,如果你想吃互联网这碗饭,并且想吃得好吃得长久,心中就必须有大爱。什么叫大爱?让大多数人爱!不一定特别高尚,但是要特别合情合理。因为互联网是面向全人类的,你的技术应该以全人类为前提,满足大多数人的需求;你的解决方案必须能解决大多数网民的问题。如果你只能解决一小部分商人的问题,帮助小部分人去坑大多数人,那你就只能叫网络商务服务公司,不能叫互联网公司。

放眼望去,国外有google、facebook,国内有大马小马,为什么人家能掌握大数据?因为人家有大爱,人家满足了大多数人类对知识、对赚钱、对沟通的刚需。

Real的CEO+公司创始人Rob Glaser是一个怪咖。江湖传言,他最初创办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在线看毛片儿。不得不说,这确实是大多数人类刚需。但是,他的好友,为人正派保守的Bill Gates认为他是不着调、野路子,俩人从此分道扬镳各奔东西。

如今的直播铺天盖地,大家的焦点基本都在那些哗众取宠的内容上,我极少听到有人关注后面的事。我相信在这个无知无所谓的年代,也极少会有人愿意主动去了解,其实从上世纪末开始,就有一大批外国工程师在为几秒的直播时间差而努力奋斗。

“同步”,是我在Real听到最多的一个词。那个时候,接近真正的live哪怕只提前了一秒的技术突破,都足够让我们雀跃欢呼。

除了直播,Real还将自己的流媒体技术应用在更多领域中,比如影音点播(Video on demand)、多人在线游戏、远程教育等。

因此,作为一家互联网媒体平台,类似Real这样的公司,就是在建立一种标准的模式,即:用自己的核心技术为内容供应商提供强大的用户体验平台,同时也解决了大多数用户对娱乐、游戏、教育等方面的需求。盈利模式也很简单:1、向B方(content provider)收取租用费;2、向用户收钱。从收入结构来看,1的比例远远大于2,因此,广告可做可不做(要看愿意付费的用户有多少)。

前几天,终于有人问我的梦想了,我特别高兴。因为过去在我没生病、还上班那会儿,他们都问我在哪儿高就、每年赚多少钱。

梦想,是个好词。虽然她只在人穷的时候才会生长,但总还是聊胜于无。

我略带激动地告诉这位朋友:经过反复思考深思熟虑,我发现,我的梦想,是做一家互联网媒体公司。

然后ta说:就是在网上写东西扯淡,吸引用户,然后帮别人卖东西赚钱呗~

我盯住ta几秒,没说话,只给了ta一个谜之微笑。

我很理解ta。一个长期生活在桌子底下的人,看到的肯定都是别人的裤裆。但对我而言,梦想很珍贵。我没法把我的梦想画成生殖器的模样给ta看,而唯一的意义就是为了让ta懂。

我当然也不会责怪我这位朋友,因为像ta这样的人还是挺多的。主要原因不是因为他们喜欢活在桌子底下,而是因为外面的世界他们压根儿不知道。

大多数人总爱误解媒体,认为媒体就应该靠内容吃饭,然后靠流量卖广告。我认为这个说法不能说绝对的错,但很狭隘。

所谓内容,如果就是不负责任地制造海量低价值的碎片信息破坏网络生态,如果就是挖空心思去博眼球抢流量,最终以数据变现为目的卖广告盈利,那这样的内容,就是网络垃圾,如同我们生活中的垃圾一样,不仅发臭,还影响市容。那这样靠制造垃圾盈利的媒体,也注定被人唾弃,被人遗忘。即使在一段时间内它赚了些钱,最终还是会败光。

从做事态度来说,人不能总是活在裆下。

从做事效率来说,卖广告这种街边随便拉一傻子都知道的business model,还用你来想吗?当所有人都在卖广告,这个钱会好赚吗?


关于Media

Media这个词,本意是介质。所谓介质,就是存在于至少两种事物之间,担当联结作用。而被联结的,这一头是人,那一头是价值。

对于媒体公司来说:人,你无法创造,因为有没有你的公司,人都在那儿。

价值,也不一定是你创造的,开个菜市场还非得自己种菜吗?这世界有的是创造价值的公司。虽然对于传统媒体来说,CP Ownership(内容提供者为媒体所有)的模式很常见,但对于互联网媒体来说,这种Ownership早已被打破。

媒体公司创造的是:联结方式

任何汇聚人的平台,无论产出内容还是产出服务,只要你可以有效联结,都可以叫做媒体。

比如说:新闻媒体在联结人和事件时,用的是媒体的情怀、记者的节操、发达的硬件和优质的生产渠道网络,解决了“快”和“真实”的问题;Google用不断突破的技术和职业精神,解决了“公平公正公开”地联结人和信息的问题;马云用他的企业家情怀、商业信用解决方案和商业服务,联结了上亿的买家和卖家。Real用它的排他的技术,联结了产生高价值的CP和需要高价值内容的用户。等等……

因此,在你创建一家媒体公司之前,必须搞清楚三件事:

1、你用什么去联结?

内容?技术?……?你的武器是什么?(决定了成本、竞争力和发展性)


2、你能解决什么问题?

解决无法联结价值提供者和价值需求方的问题?(排他的)

解决联结效率和效果的问题?(有竞争的)


3、你如何通过这种联结方式赚钱?

你的生意金线(golden line)是什么?它是不是足够简单直接、合理、长效?

成功找到以上三个问题的答案,你就能确定作为媒体你的体质、体量和体制,也就成功地找到了做一家互联网媒体的三把金钥匙。

(完)


实在抱歉,文章收尾有点急,不是没得写,而是不能写了。因为如果再写下去,以后我就没得混了~所以,如果你是这方面的同好,愿意与我更深入讨论如何做好一家互联网媒体公司,甚至愿意成为我的合伙人,欢迎私下联系我。

周末快乐,少想工作~


一字一元(ID:one_word_one_gem)
1474878782675476.jpeg

本文系作者授权数英发表,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数英立场。
转载请在文章开头和结尾显眼处标注:作者、出处和链接。不按规范转载侵权必究。
本文系作者授权数英发表,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数英立场。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授权事宜请联系作者本人,侵权必究。
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数英立场。
本文禁止转载,侵权必究。
本文系数英原创,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授权事宜请至数英微信公众号(ID: digitaling) 后台授权,侵权必究。

    评论

    文明发言,无意义评论将很快被删除,异常行为可能被禁言
    DIGITALING
    登录后参与评论

    评论

    文明发言,无意义评论将很快被删除,异常行为可能被禁言
    800

    推荐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论一下吧!

    全部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