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男童被困死亡 未成年人安全监管值得重视
6月21日14时许,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官方微博@广州花都公安 发布警方通报称,车主陈某报警称其车上疑似有两名男童死亡,警方及医务人员赶到现场,男童抢救后确认死亡。
陈某称,19日晚他将车停在路边院子后离开,不确定车窗当时是否锁好。20日中午,陈某前来开车,发现有2名男童在其车内,怀疑已死亡。经法医初步鉴定,2名男童体表均无外伤,结合现场勘验情况,分析两名男童(4岁和5岁)死亡原因疑似误入车内误锁车门后,年龄小不懂脱困,在高温环境脱水性休克死亡,初步排除他杀嫌疑。该事件还在深入调查中。
网民发声意愿强烈 多媒体报道扩散传播
新浪舆情通显示,在6月21日至22日期间,相关事件的全网信息量达到1.16万条。话题#广州花都2名男童车内死亡#阅读量达2亿,可见此事引起网民关注。从微博类型可以看出,网民发声意愿较为强烈,原创微博占比达24.87%。
从新闻媒体网站分布中,新闻媒体的报道量为228条,省级新闻网站报道量为75条,央级新闻网站、地市新闻网站报道量各有56条。
@红星新闻 与@成都商报 报道警方通报受到舆论关注,获得较多转发量。
车主是否应负责引网民讨论 家长监护意识有待加强
@广州花都公安 发布通报后引发了较多关注,分析该微博转评热词,可以看到“车主”被频繁提及,“车主”“要不要”“赔钱”,以及“倒霉”等评论频出,“车主”是否应承担该事故的“责任”被网民讨论,“家长”未尽到看护“责任”也被频繁提及。
部分网民认为家长在此事故中应当负有主要责任,家长没有看管好孩子导致悲剧的发生。视频自媒体@孤傲与野 评论“家长的主要责任,两个孩子在外面玩都不知道,车主没找你赔就不错了,真是祸从天上来”;法律博主普法达人张三 称“监管教育严重缺失,两个孩子就这样没了”;@想吃雪糕的熊猫 称“监护人必须全责!这么小的孩子,除了上学一分钟都不能离开家长视线”。
部分舆论认为涉事车主在此次事故中不应负责。知名法律博主@杨文战律师 分析“首先,车主肯定不承担刑事责任。至于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可能会有争议,毕竟儿童进到车里和车主离开车时车没锁好有关。但我个人的观点,如果严格从法律角度考虑,可以认为车主也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车主对于儿童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过错”;旅游博主@戴迪 称“我觉得,车主不应该承担责任,车是车主的私人财产,自己有权利不锁门。在自己的私人财产被两个小孩占用的时候,这一行为就是侵犯了车主的权利”。
涉未成年人事故频发 监护意识及安全教育值得重视
暑期临近,涉学生的安全事故频发。6月21日,重庆市潼南区米心镇一群小学生相约到童家坝涪江河一宽阔的河滩处玩耍,期间有一名学生不慎失足落水,旁边7名学生前去施救,施救学生一并落水。经过连夜搜救,截至22日7时10分,8名落水小学生全部打捞出水,均已无生命体征。
据新浪舆情通统计,从6月21日至6月22日,两起事件的敏感信息占比均超过六成,侧面可以看出舆论的负面情绪较高。经分析,舆论的负面情绪主要集中在监护人监管意识不到位以及学校安全教育缺失等方面。
部分舆论认为类似事件的发生,为监护人及学校敲响警钟,暑期多为安全事故高发期,家长的监护意识及学校的安全教育有必要加强。微博原创视频博主@袁者之 称“1人落水,其余7人进行施救,施救过程中全部落水,全部无生命体征,这是一大悲剧了,节假日,休息日,请家长们要照顾好孩子,看好孩子,别让孩子受伤害,同时也理应培训普及他们落水施救知识。明白到自己遇到了应该怎么做才是安全的”;织心青年创始人@耿向顺 称“此类事故也希望警醒各位家长,夏天来了,各位家长要管好自己的孩子、也要管好自己。同时也要教育孩子,万一遇到有人落水,千万不要自己直接去救人,否则不但救不了人,把自己也搭进去了”;娱乐博主@躲进菲菲的怀里 称“悲剧!这是每个家庭不能承受之痛啊,学校家长安全教育一定不能缺失啊!一定要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防止再发生如此悲剧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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