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网易云音乐“乐评专列”,可能有三大认知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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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2017-04-16

上周,网易云音乐的“乐评专列”刷了朋友圈。不少人都真诚地表示:看了“乐评专列”里那些精选的“音乐评论”,忍不住泪流满面,太走心了(如果你还不知道这个“乐评专列”,请自行上网搜索)。


市场营销圈里,很多人也啧啧赞叹网易云音乐的创意;一些从业者开始提炼、总结其中的方法论,试图告诉大家:可以这样效仿之。


当我看了网易云音乐在其微信公众号上推送的文章《我想做一个在你的葬礼上描述你一生的人》,了解了“乐评专列”的来龙去脉后,最想说的是:“乐评专列”本身没有什么做内容营销Campaign的方法、技术可言。产品没做好,一切营销都无从谈起;产品做好了,营销就有了强劲的源泉。


所以,本周就和大家谈谈:关于网易云音乐“乐评专列”的内容营销Campaign,三个值得我们警惕的认知的误区:


 一、UGC内容营销的前提是什么?      


“乐评专列”最让人羡慕的是:网易云音乐可以用如此多优质的UGC,做一次走心的内容营销Campaign。就像网易云音乐副总裁李茵所说:“网易云音乐从平台4亿多条评论中,先筛选出点赞数最高的5000多条,最终挑出最容易引起地铁受众情感共鸣的85条乐评文案。”这个人工筛选的过程,就是一个幸福的苦恼。

网易云音乐动图1.gif

很多企业特别渴望用UGC做内容营销。但是,他们往往忽视了一个关键性问题:UGC内容营销的前提是什么?


很简单:先有好产品,才有优质的UGC。李茵也说:要先感动自己,才能感动别人。所以,我说这个内容营销Campaign没有什么方法论可言。


为什么先有好产品,才有优质的UGC?道理就如“1加1等于2”这般明了。进一步说,这里面折射了3个关键点:


1、 产品是品牌的必要但非充分条件。没有好产品,品牌何从谈起?但是,现实中,不少企业连产品都没打磨好,就急着“做品牌”。常见的做法是:大肆宣传自己的“品牌情怀”,希望和用户形成“品牌共鸣”。我常常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个误区。男女相亲,双方都不知道对方叫什么名字?职业是什么?兴趣爱好有什么?就开始要求达到心与心的碰撞、灵魂的交融,这可能吗?


2、 有了好产品,才可能诞生好品牌,最终形成“品牌部落”。品牌部落是一群对某个品牌有信念、甚至执念的人的聚合,UGC在“品牌部落”里孕育、成长、繁荣;也就是说,“品牌部落”是UGC的最佳“产地”。


3、 我们做营销往往本末倒置,特别是做内容营销。品牌是内容营销的基石。没有品牌,就开始大张旗鼓地做内容营销,等于在自杀。


所以,别再幻想通过几个“造句游戏H5”,就能收获海量优质UGC;更别尝试用损害品牌内涵的“病毒内容”,引发全网讨论。这些模仿,只能是东施效颦。引来的UGC,要么是口水话,要么是对品牌的“核辐射”,有毒。


再回到网易云音乐“乐评专列”的案例。大家回味下:是不是产品为先?是不是产品的用户体验为先?

二、不要用“线上或线下渠道”,来简单地划分Social 

问大家一个问题:“乐评专列”是社会化营销吗?一些人可能会毫不犹豫地说:不是,因为它的“媒介主战场”是地铁。一些人可能感觉模棱两可,毕竟,网易云音乐在公关侧,投了微信公众号。


这些判断都是以“媒介”为唯一衡量标准。但是,所谓的“社会化营销”,并不仅仅指在社会化媒体上发生的营销行为。它更强调的是其本质:互动性、参与性。所以,我认为:这就是社会化营销。


还有,接下来,估计地铁将成为不少企业的“首选媒介”了。事实上,之前已经有不少企业在地铁里造势了。什么地铁车厢里满地的巨幅广告、地铁站里的艺术装置展等。但是,为什么网易云音乐的这次内容营销Campaign能从杭州一个城市,辐射到全国?


我特别认同李茵说的:“作为城市化的产物,地铁往往是一个城市人流量最大的地方,能满足传播需要的爆炸力。另外,地铁也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这种环境下,人的注意力容易集中,情绪传染也会加速。”换句话说,网易云音乐的那些乐评,很匹配“地铁”这个媒介空间。我们有没有“换位思考”:如果把这些乐评每天发布在网易云音乐或其它的微信公众号里,或微博大V转发?或者把这些乐评放在一线城市公交站的宣传框里?会是什么效果呢?

网易云音乐动图.gif

乐评专列.jpeg

所以,优质的内容营销不仅仅是“内容”,还要考虑“内容”的生存、发展空间:媒介。当“内容”和“媒介”产生化学反应后,一次真正意义的社会化营销才会应运而生。

三、文案的职业素质到底是什么?

一趟“乐评专列”让一些文案已感到“瘆得慌”: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多牛哄哄的业余文案。如果你以“写得走心”这么单纯的视角看待文案的工作,那么,只能恨遗憾地说:你终究敌不过未来,机器人写文案的效率;及众创文案的各种走心。


文案的职业素养到底是什么?请记住:一个文笔好的人不一定是一个好文案。好文案要:


➤有市场营销/品牌的专业基础知识,理解“文案”在整个体系里的“角色”与价值。


➤理解内容的商业价值,明白“内容”是用来解决什么问题的?


➤对各种社交媒体情境的敏感性。


如果具备以上三点,你又恰巧文笔好。那么,面对“乐评专列”的这85条UGC,就没什么好恐慌的了……


最后想说的是:


——当我们面对一个火爆的案例时,先别急着从众地评价它做得好。(当然,我是非常喜欢“乐评专列”的。)


——也别急着从中总结出什么具体的方法论,马上就能用。比如:我们也赶紧用用地铁资源吧。


——也别急着恐慌,觉得自己技不如人。


静下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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