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人的节操、底线、核心价值观
有好几亿年,没人聊三观了吧。只看方法书,只看案例集,干货多得连汗孔都塞住了,该喂养下精神了吧?
几亿年后的今天,我来聊聊吧。如果一个话题,很久没人关注了,那么它就有了聊的价值。
三观不正,你爸妈负责。三观不酷,姐夫有话要说。(华语文案教父太多,叫我“姐夫”。)
嘘!严肃严肃严肃!姐夫要和你聊聊:广告人的节操、底线、核心价值观!(不许笑!)
这真是个比吹牛还讨人厌的话题,吹牛至少还有腮帮子快感。可,但是,然鹅,姐夫的为文底线是:永远不保证不讨人厌。
入行20多年,对行业有两个小感悟:
最大好处是不谈正事。
最大坏处是不谈正事。
五官时代,没人关心三观。不是看方法论,就是收案例集。
你求你的术,我盘我的道。三观碎了一地,总得有人捡起来。
一、广告人的节操
广告人的节操?不抄袭,不以参考的名义抄袭。你是奥美,也得讲节操。你是甲方,也不能不对”胜加”讲节操。
不抄袭,很难吗?难!难得要命!下面这句话很残酷,会引起极大不适!
不是抄不抄袭的问题,而是很多人没有不抄袭的能力!没看错,不抄袭,会要命!
如果你不给他Shots、Archive、AdAge、广告年鉴、One Show或Cannes得奖广告作品集、Wallpaper……,他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做广告。他连基本专业的概念都还很有问题,当然更谈不上有自己的创作主体性,自己的风格、语汇与哲学。
看到许舜英这段话,真是相见恨晚!她多少年前说的,我就恨了多少年!这不就是说:他们,没有不抄袭的能力吗?
十几年前,曾在《辞典》里说过。最近,我又在公文里提起。
阅读资料不是生产资料。
看案例书,做不出好案例。
同行们都好奇:近七八年来,为什么看不到世纪瑞博的案例了?案例很多,只是很少对外展示。
因为盯着我们的李鬼太多,以至于好几个客户问:你们究竟是不是李逵?
只是参考参考。只是借鉴借鉴。你就不看案例吗?你就都是原创吗?
呵呵,问的好巧。
第一:我很少看案例集,创作时绝对不看。
第二:我主创的作品都是原创,我还能保证,中国没几个人敢这么说。
作品不说谎。为什么那些大神们的作品里,总有别的大神的鬼影子?
参考参考,不对着资料参考可好?借鉴借鉴,不照着案例借鉴可好?
不用遮羞。大部分的参考和借鉴,只是抄袭的“微创新”而已。这已是一种主流工作方式。中国这种“创意”公司还挺多的。
抄袭成风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是没有能力独立思考。这个说来源远流长,容姐夫先歇会儿。
没有真正的“参考”和“借鉴”吗?当然有,抄袭和原创之间还有很大空间。
是否抄袭?是结果判断,但出现结果就晚了。过程管理才能防微杜渐:不能比着案例来做案例。
没有任何人能保证永远“不抄袭”。不是主观故意,就及格。客观上努力去管理防范,你就是“高分节操人”了。
防书中贼易,防心中贼难。最彻底的防抄袭,还是要从源头做起。给新人两个建议:
1、少看营销广告书,基本的看了就够了。
2、不要抱着案例书搞创作。
二、广告人的底线
广告人的底线?
1、不作恶,不用专业能力作恶
本是各行业的最低标准,可悲的是,底线成了最高追求。
著名的M公司也自破底线?据纽约时报报道:M公司提出的营销建议,导致了“奥施康定”的滥用,导致了更多人的死亡。
某擎的莆田往事不算事儿。某擎的竞价猫腻儿不算事儿。那么,盗版了我几本书十几年,都不好意思提了。
不作恶,是不对弱者作恶。对强者作恶,那叫侠客。
不作恶的第1条:不对新人和下级作恶。别把新人当情绪垃圾桶,别把下级当万能”工具人”。不要以为你是“总监”,就可以”总奸”。
不过,把这个放第一条,不是因为危害最大,而是纯为老鸟着想。
因为,现在新人有两大特点:
一是身体好。
二是脾气爆。
2、不帮助客户作恶
做广告难免会遇到恶客户。不能判断其害,是无辜踩雷。明知其害还共谋之,是共犯。
M公司超离谱,是主犯。M公司提出的补偿方案,客观上就是刺激分销商,劝说更多的人过量服用药物,大赚“死人钱”。
这作恶情节都能作为漫画题材了。
读商学院时,认识了某金融公司老板。他诚意合作,开出诱人条件。辗转不眠了两个晚上,还是忍痛拒绝。因为,其主业务之一是“校园贷”,我无法说服自己。
服务哪个客户?老板定。为哪家公司服务?你定。
作恶不可能没后果。果然,那家金融公司出事儿了,
3、自己不作恶
首先,请不要恶意。
新媒体时代,有种趋势:靠争议话题赚取流量,一直在恶意边缘游走试探。
一味的宠溺年轻人,诱导超前消费,引导代群对立。
女人和男人,老板和打工人,有钱人和穷人……拉一派压一派,挑动群众“吐槽”群众。浓浓的,那个年代的既视感。
所有制造群体对立的话题,都是精心设计的恶意。所有鼓励歧视隔阂的广告,都是掩耳盗铃的作恶。底线思维,不是压线思维,请收起你聪明的小鸡贼。
其次,请不要恶俗。椰汁广告做成丰胸广告。卖学区房变成卖学生妹。恶俗,是对美的犯罪,广告人,是美的传播守卫者。
广告是个苦*的小行业,钱少活不少,加班难加薪,食脑食心还食健康。表面上是鸡血的热闹,狗血的风光,内里却极度缺少尊严和成就感。
如果还能有一个理由,让我们心甘情愿的留在这个行业。希望不是聪明和有趣,而是广告人的简单和善良。
三、广告人的核心价值观
节操、底线,是外在刻度。那么内在驱动是什么?广告人的核心价值观是什么?
哎!又是自己挖的坑。既然“姐夫”以回答挖坑题著称,那就再挖个更大的坑:给“广告人”下个定义!
我最不喜欢下定义,每个定义都证明了语言的无力。“广告人”,就是干广告的人。这定义正确,但形同废话。
这坑可真坑!闭眼,倒数,跳!
说一个我琢磨的定义:广告人是有市场精神的传播工匠。这个定义肯定四处漏风,但定义出了广告人的核心价值观。
广告人的核心价值观是:市场精神 + 创造精神 + 工匠精神。当然,这是我认为的。(这个题目太过宏大,抛砖引玉,暂不展开。)
“市场精神”是个大概念,成熟的定义几十种,但有一点是共通的:平等是市场精神的基石。
没有平等,市场精神就不存在。广告人的字典里最不该有“鄙视”二字!
我发现很多广告新人,入行不久就得了鄙视症。周一到周五,瞧不起华与华。周末和节假日,看不上叶茂中。
4A被创意热店按地摩擦多年,还不忘鄙视本土。非地产广告也没什么了不起建树,却鄙视地产广告的佳作无数。
我在另一篇文章《(下)4A创意水准更高?呵呵……》里说过:地产广告黄金时代,诞生了中国第一代“创意热店”,并给行业留下了永久性资产。
那个黄金时代,奥美也曾通过资本运作,抢食这块蛋糕,最终惨淡离场。阳狮集团也曾起意收购世纪瑞博,谈判后,无果而终。
自己想做而没做成,好像没资格鄙视,只有资格被那个什么吧?
“鄙视”,是违反市场精神的。因为,“平等”是市场精神的底座。“鄙视”,就是赤果果的“不平等”。所以,”鄙视”也是反广告的。
没有市场精神的广告人,最终也不会有市场。心怀“鄙视”的人,只适合做“窄告”。
有节操,有底线,有核心价值观。做到很难吗?
难!大浪滔滔谁能不湿衣,不落水?
不难!只要你有三颗心:自立心、善意心、平等心。
套路干货畅销的年代,我贩卖些冷门精神干货。
会有人买账吗?不会!姐夫又不是纪委书记,只是芸芸姐夫中的普通一员。
木用为什么还要写?因为”姐姐”。
因为广告,就是姐夫心中那个肤白貌美大长腿又作又虐冷艳性感的”小姐姐”啊!
这是姐夫对”姐姐”的爱。
嗯。对。这是一封情书。
转载请在文章开头和结尾显眼处标注:作者、出处和链接。不按规范转载侵权必究。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授权事宜请联系作者本人,侵权必究。
本文禁止转载,侵权必究。
授权事宜请至数英微信公众号(ID: digitaling) 后台授权,侵权必究。
评论
评论
推荐评论
全部评论(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