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向孩子的毒手必须被斩断
这是半佛仙人的第502篇原创
1
感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及哔哩哔哩官方对本期文章的资料支持。
今天我们讲一个比较沉重的话题,人性的底线在哪里。
我们都知道人性是一个神奇且复杂的东西,美好的时候超出想象,丑恶的时候更加超乎想象。
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情况下,会表现出不同的人性。
例如基金赚钱的时候,我姐爱死了张坤,基金开始赔钱的时候,我姐叫他菜坤。
这种行为,在人类学中,叫做金钱蒙蔽了人心。
金钱当然重要,但人性真正的底线并不是金钱,而是孩子。
孩子不仅仅是两个家庭的底线,同时也是人类的底线。
为什么?因为孩子代表着希望和未来。
虽然一个孩子长大了可能会很漂亮,也很可能长成我这么胖,但只要他还是个孩子,就还有无限的可能性。
当一个人失去未来,失去希望,无路可退,无条件可谈。
尤其想到很多人天天拼命工作,努力赚钱,最终也还是为了孩子。
再苦不能苦孩子是我们最朴素的情感。
现实中很麻烦的一个事情是,孩子面临的潜在恶魔实在是有点多。
他们有的化身辅导班老师,有的躲在隔壁装成邻居。
有的岁数不大,就学会欺凌同龄人。
所以斩下恶魔的黑手,需要几步。
当我们从恶魔的手中救下孩子后,孩子未来的路又该怎么走。
我们都知道,所有公民的集体意志,组成了国家。
当恶魔试图挑战集体意志时,国家自然会出手,这个过程是四个动词,打击,保护,预防,治理,黑手也怕来自铁拳的爱心护理。
打击要狠,保护要稳,预防要密,治理要准。
我们先谈打击这一步。
数据显示,去年前11个月,共有5.07万人因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被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多发趋势。
很多人不仅坏,还怂,只敢对着弱者使劲。
甚至于孩子们不仅成为受害者,还在被一些人培养成施暴者。
有些人会把孩子拉进黑恶组织里,让他们成为破坏社会秩序的毒,顶案的工具,替罪的羔羊。
在恶魔眼中,这是一笔投入低,产出高的买卖。
有些黑恶势力拉着孩子吃一顿烤鱼,敬他们一杯酒,夸他们年少有为,他们就能拉着同伙进组织,催收,看场子,打群架。
他们还以为这是一份工作,跟朋友一起冲。
很多孩子三观还未形成,他们只是渴望认同,渴望赞美,但这个不应由恶魔来给。
恶魔认同的代价,是孩子想不出的天价。
我查阅相关资料的时候,一句老检察官的话,在扎了我的心。
他那天坐在法庭上,看见一位只有十五岁的孩子受审,他抽烟,酗酒,辍学,打架,猥亵妇女,恶行不绝,被黑帮文化洗脑。
一直到法庭宣判的那一刻,他的眼睛死死盯着带他入行涉黑的黑老大,满眼愤恨。
他恨,但已经晚了。
他确实有错,确实应该受罚,但根源并不在他。
老检察官工作了三十年,他见惯了魔头落法网,却始终见不惯歧路有羔羊。
他说,黑恶势力正在和我们争夺未成年人。
近年来,约20%的黑恶犯罪团伙有过拉未成年人入伙,涉案人员7%为未成年人。他们用孩子顶罪,瞒天过海,将来再出山,再犯罪。
年轻有时候是资本,但也可能会成为被人利用的资源。
最高检明确提出一条司法政策——“对成年人拉拢、迫使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组织的,一律从严追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
作恶应该受到处罚,拉拢孩子作恶应该加罚。
严打两个字,不仅仅是针对黑恶组织。
对其他暴力犯罪的罪犯,一样如此。
2019年,广西一小学教师性侵两名小学生,一审法院认为到案作证的学生证言陈述不符合常理,宣判无罪。
但检察机关认为未成年人案件应加以区别,二审法院改判其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有期徒刑十二年。
铁拳不硬,还叫啥铁拳。
所以绳之以法,定罪收监。
虽然作恶的人已经受到了惩罚,但受害的孩子们已经形成了痛苦的记忆,这些记忆有可能永久停留在他们心中,无法治愈。
很多人都在用一生去弥补童年时的阴影。
所以打击罪恶很重要,保护未成年人,同样重要。
前者是除暴,后者是安良。
我们惩处了罪犯,是为了告慰过去;
保护孩子,是为了面对未来。
孩子们需要一张保护网,这件事,比什么优先级都更高。
现实中保护未成年人,有一个难点,那就是发现案件难。
犯罪分子又不会大大咧咧的告诉你我干了坏事儿,实际上出事儿之前,很多人都是道貌岸然。
就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为例,熟人作案比例高,罪犯的手段具有诱骗性,隐蔽性较强,隐案率高。
不是所有坏人都脸上写着坏人,大量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咬死不认罪。
也不是所有孩子都知道有些玩笑并不好笑,很多未成年人的认知水平有限,保护自己的能力又不足,做证言时,又容易表达不清,受到情绪和家庭关系干扰。
2017年出现了一桩案子,当时杭州有一名男子带着昏迷的小女孩前往医院就诊,他自称是女孩的父亲,说女孩裤子上的血渍是摔伤出血。
就诊医生当场发现,小女孩流血是因为下体撕裂。
男子觉得他多管闲事,但医生立刻拨打110报警,调查后发现,这男子根本不是女孩的父亲,而是邻居,他通过安眠药物致小女孩昏迷,然后连续一年多次实施性侵,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你恃强凌弱,但国家更强,在这种事情上,要让你面对监狱的高墙。
但很现实的问题是,如果没有医生及时报告,那这桩案子,还要继续隐藏多少年?水下还有多少类似的案子在发生?
这种问题,不能单靠一个医生的快速反应来解决。
这个需要完善司法来解决。
在案件发生后,当地检察机关出台了全国首个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
自此,全国各地开始陆续跟进,到去年最高检与国家监察委、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意见的名字很长,简而言之是性侵、虐待、欺凌、拐卖……等九类情况出现时,都应及时报案,所有“旁观者”,都变成“参与者”。
企事业单位,教育、医疗、儿童福利机构和救助机构,旅店宾馆、村居委会等部门承担起强制报告义务,只要遇到性侵、虐待、欺凌、遗弃、拐卖等九种侵害情形,都应该报告。
大多数在工作中会接触到孩子的组织,成了强制报告的主体责任部门。
我们都会有孩子,我们的亲人都会有孩子,我们必须报案,为了我们自己。
公职人员长期不重视,不报告的,将会被问责查处。
不仅是公职人员,孩子的学校老师,医院的医生护士,旅店宾馆的前台,村委会的干部……等等等等,保护孩子是大家应尽的义务。
强制二字,就是所有人的态度。
从受害者的角度来看,保护的第二步,是心理上的呵护。
恶魔犯罪一时,孩子受害一世。
恶魔落网,恶魔收监,恶魔受审,但孩子呢,孩子已经出现了心理创伤,抑郁自闭、强迫暴躁、孤僻冷漠。
他们下一步可能会衍生出自暴自弃、自残自伤等行为。
拉他们一把的黄金时间窗口,稍纵即逝,要快。
检察机关也注意到,被害人如果反复叙述被侵害的细节,回忆被侵犯过程,会让心理恢复更加举步维艰。
被侵害了,还要重复回想这个过程,对孩子是一种残忍。
国家能解决的事情,国家做。
所以要改善流程,把事情一次性,一口气,一步到位,不要让孩子长期咀嚼痛苦的回忆。
于是就有了“一站式”办案取证机制。
即,一次性开展案件询问、证据提取、心理疏导等工作,最大程度上避免对未成年人带来的二次伤害。
孩子被一个坏人伤害,就由整个社会来一起治愈。
保护的第三步,是从物理层面上实施救助。
我们都知道,案件办理结束后,并不是孩子的困境就结束了。
就像广东13岁留守女童被亲生父亲猥亵案,在父亲入狱后,女孩依然面对着母亲家暴、心理、上学、经济等重重问题。
法律上的事,司法机构要解决;
法律外的事,物质上的事,也应尽可能帮助解决。
一群成年人组成了司法机构,那应该让孩子有机会有途径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解决困难。
这个案件中,孩子复学的那一刻,她背后的检察官为她协调多个部门,缺啥补啥,补到够为止。
在打击犯罪行为,保护受害者这两步之后,还有重要的一步,就是预防,防范于未然。
大家也许不知道,未成年人遭受犯罪侵害的主要类型,是性侵害,并且还呈现持续上升态势。
在没有外界干预的情况下,性侵犯罪作案者几乎不会自动终止,不但成瘾性高,而且重犯率高。
要想有效遏制犯罪,必须从源头预防,连根刨。
最高检曾曝光的一起案例,一名中学生遭遇了任课老师猥亵,害怕案发后要转学,影响学习,所以没敢报案,这导致她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多次遭受侵害。
所以限制作案者,限制他接触未成年人,才能从源头上避免再犯。
有狼性,那就老老实实戴上镣铐。
当初广州市检察院创建了全国首个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冲上了全网热搜,网友们说这是防狼黑名单。
在“你是色狼”这件事上,在司法上已经有了定论。
2020年,最高检与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全国层面的入职查询制度,要求在校园、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教职员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等入职前要先查询,相关罪名包括强奸、猥亵等。
这个入职查询制度之下,江苏一所英语培训学习的“环球名师”,被查出了之前因性侵儿童判刑,当天就被开除,并取消了教师资格。
在砸恶魔饭碗,让他们离孩子远点这件事上,没人愿意多等一秒。
机制提供了,接下来是人出动,用人,来面对面帮助人。
全国检察机关派出了3.3万余名法治副校长,进校开展普法工作,从2018年以来,共覆盖7061万人,组织讲座7.2万次,高强度高密度普法。
什么叫预防?
不仅是告诉孩子们保护自己,还要告诉他们遇到色狼该怎么办,最重要的是告诉他们不要怕,狼来了,有猎人在等它。
要敢于反抗,还要敢于告诉身边的公职人员,因为国家要求他们对此进行举报。
将来你们长大了,也要拿起猎枪,为你们的孩子驱逐恶狼。
走好打击、保护、预防三步后,铲除黑手的最后的一步,叫做治理。
我们打击恶魔,保护受害者,给孩子们打预防针都很好。
但最基础,周期性最长的一步,是治理社会环境。
很多时候一个人会变成什么样,不是单纯的人好坏,也和其生活环境有关。
保护孩子,更要改善起相关环境。
于是检察官们带来了检察建议。
关停取缔无证幼儿园,扫清校园周边的烟酒售卖,收缴少儿不宜的非法出版读物,清理涉毒品互联网音视频信息,治理KTV、酒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
检察官背负着检察二字,就一定要对社会观察得足够仔细,治理得足够用力。
最高检要做的,不是针对案件本身,就案办案,而是将眼光放到未成年人群体身上,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积极履职,共同守护孩子的成长。
四步走下来,我们其实也要问自己一个问题。
社会需要最好的检察官,是能够最快处理案件的检察官吗?
不,我们需要的是无案可办的检察官。
检察官无案可办,意味着天下再也没有犯罪,再也没有被侵害的孩子。
我们每天辛勤工作,在城市中打拼,就是为了让下一代人过上更好的生活,我们为此可以含辛茹苦,因为我们苦,孩子就不再吃苦。这就是我们奋斗的所有意义。
如果我们的下一代出了问题,那我们所有的奋斗可能都失去了意义。
检察官们不仅仅是在守护孩子。
更是在守护着每一个平凡人的尊严,让平凡人与生活搏斗时,足够体面。尊严二字,关乎法律,关乎社会,关乎人性。
无案可办,这四个字很大,但是最浪漫的英雄主义。
孩子在成长,整个国家,整个社会也在成长。
宏愿所在,国家就会诞生无数新机制,社会就涌现无数股新力量,去做英雄,解决这个问题。
世间确实有黑暗,但有时只需要一点烛火,就可以撕破黑暗。
我们都是那团火。
转载请在文章开头和结尾显眼处标注:作者、出处和链接。不按规范转载侵权必究。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授权事宜请联系作者本人,侵权必究。
本文禁止转载,侵权必究。
授权事宜请至数英微信公众号(ID: digitaling) 后台授权,侵权必究。
评论
评论
推荐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论一下吧!
全部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