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告影片金狮奖评审、参赛规则及相关介绍
中国广告影片金狮奖设立于2017年,由《中国广告》杂志主办、TVCBOOK承办。
评奖目的及举办宗旨
"挖掘人性本质,回归影视初心"
本奖项以广告影片为评审文本,以创意和制作为准绳,考核、衡量和奖励年度内已在媒体上公开发布过的影视广告作品(包含各种媒介终端、各类视频形态)。
作为一个创新的、专业的广告影视类奖项评选,不仅总结年度内创意、制作方面的得与失,最重要的是通过获奖作品唤醒广告人的记忆,指明中国广告影片创意、制作的前进方向,一方面真实反映中国广告影片的生态现状,另一方面旨在推动中国广告影片整体水准的提升,使其成为真正专业的、公正的、权威的奖项。
奖项设置
最佳广告影片 / 最佳病毒视频 / 最佳公益片
最佳15s / 最佳微电影 / 最佳动画片
最佳导演 / 最佳摄影 / 最佳制片 / 最佳美术 / 最佳剪辑
最佳文案 / 最佳策略 / 最佳男主角 / 最佳女主角
最佳配音 / 最佳配乐 / 最佳调色 / 最佳视效
作品要求
1、作品格式为MPEG4或者MOV。
2、报送的广告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参赛单位的相关信息(如:水印)。
3、提交作品前需认真核对,作品确认提交后不可修改。
4、凡经组委会审查核实,确认具有抄袭、投报飞机稿行为的参赛单位或个人,取消其本年度及今后的参赛资格。
5、每件参赛作品仅限由一个单位报送,原则上由作品版权单位报送。如其他广告代理公司、制作公司或其他授权单位报名参赛,必须事�日鞯米髌钒嫒ǖノ坏耐猓舴⑸嫒ň婪祝鹑斡杀ㄋ偷ノ蛔愿海窠毕罱璩废�
6、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法律有关问题,由参赛单位负责。
7、参赛作品概不退还。TVCBOOK、《中国广告》杂志社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宣传、展览和编辑出版发行的权利。
参赛资格
金狮奖欢迎全球的专业视频创作人及创意、制作机构参与竞赛。所有参赛作品均须是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公开发布且已商用的商业视频作品。参赛作品可由任何参与作品创作,对参赛作品享有著作权的公司或个人提交。
投稿时间
2018年1月1日-2018年2月28日
投稿地址
打开tvcbook官网投稿地址,点击“我要参赛”
版权约定
1、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或团体)创作的作品,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相应后果。所有因参赛者参赛作品引发的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一概与组委会无关。组委会有权拒收任何对各国文化、民族尊严或道德有侵犯以及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并拥有参赛作品的展览、出版、宣传、收藏的权利。
2、大赛组委会对赛事规则保留最终解释权。
大赛日程
投稿阶段:2018年1月1日-2018年2月28日
评审阶段:2018年3月7日
入围公示:2018年3月
颁奖盛典: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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