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器功效, 应如何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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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2018-03-21

在前几天的3·15

市质监局

针对部分城市

生产、销售的

空气净化器发布测评

供消费者选购比较




市质监局表示

国家标准规定空气净化器

应满足电气安全

净化颗粒物

噪声等功能

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即为合格产品

而随着技术更新

许多企业创新开发了

诸多去除特定物质的产品

比如去除细小颗粒物

甲醛、甲苯

去除TVOC等




为了给消费者提供

更科学、公正的

产品质量信息

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

依据GB/T 18801-2015

空气净化器

和T310106001-C001-2015

APIAC/LM 01-2015

室内空气净化器净化性能评价要求

采用统一的标准方法




对部分城市生产、销售的

部分空气净化器产品的

去除颗粒物、去除甲醛

去除甲苯等功能

开展了质量测评

仅提供各项功效

去除率的实测值

对于未明示功能的产品

不做产品质量

“合格”与否的判定



通过测评发现

有些空气净化器

明示具备特殊去除功能

而且去除效果不错


也有些产品虽没明示功能

或者明示值虽低

但仍能达到

并不逊色太多的功能

这些产品的性价比可能更高

消费者可参照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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