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节教育裁员补偿N+2,也太“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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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2021-08-07



作者:杨佩汶 魏宇卓 仵静文
设计:瓜瓜 
教育行业的“大地震”,终于“震”到了字节跳动。 

昨天(8 月 5 日)下午,一张“字节跳动教育大裁员”的朋友圈截图在全网传开:  不过随后,又有截图显示,有字节同学表示,“教育板块全部裁掉“实属谣言,学浪(大力教育的一条产品线)还在招聘运营、产品等同学。  根据晚点报道,字节跳动旗下大力教育品牌正在进行新一轮调整,并非所有的业务线都将面临裁员。 

瓜瓜龙体验课教辅裁员 50% 以上,你拍一、GOGOKID 将被放弃。

成人教育、智能硬件等受“双减”政策比较小的业务线,仍保留且有“大力”发展倾向。

 虽然不是全员裁员,但大力教育目前整体人数大约在 2 万人(去年 10 月 29 日已宣布超 1 万人,今年上半年又宣布再招 1 万人),这波裁员的影响不可谓不小。  不过,就在我们担心那些“即将失业”的字节员工时,事件突然来了一波反转。 大力教育这波裁员,竟然补偿了 n+2(工作年限+2个月平均工资,一般来说是 n+1),年假调休假全部 2 倍计算,最后一天还有全员午餐、告别礼盒……  而且,相比大多数在线教育公司,大力教育的动作晚了几天。本来网友们还以为是在酝酿什么大招,没想到是拖到 8 月初裁员,这样公司可以交 8 月社保。 如此一来,只要被裁的同学新工作在 9 月 15 日之前入职,社保就不会断,字节堪称“良心”!  更有甚者,脉脉上还有字节(瓜瓜龙)员工称,8 月 2 日才入职,这波裁员都赔偿了 1 万元,yyds!  那么大家到底能拿多少钱呢? 我们教育社群一位字节同学说,裁员拿到了 14 万……(流下了羡慕的泪水)  不得不说,裁员本是一件不太愉快的事,但是字节这波操作,实在是太拉好感了。  

01教育行业大裁员,几家“欢喜”几家愁

 相关政策落地以来,「教育公司大裁员」的消息就没少传。掌门一对一、高途、豌豆思维、51talk 等知名公司纷纷中枪。 最先传出裁员消息的是高途。 根据@晚点LatePost 报道,高途的裁员非常果断: 

“双减” 意见下发的第二天,高途集团创始人、CEO 陈向东就召集管理层开会,定下了裁员指标:全国 13 个地方中心,在 8 月 1 日前完成关闭,只留下郑州、武汉、成都三个辅导老师中心,每个中心平均上千人,涉及范围达到上万人。相当于高途 1/3 的人会离开。

 7 月 29 日,高途的同学开始收到裁员通知。
我们接触的一位杭州中心的高途同学表示,可以选择离开,或者去其他中心。赔偿则是按照法定要求——平均薪资的 n+1。  我们社群也有高途的小伙伴表示,除了正式员工 n+1 之外,实习劝退也给了半个月补偿 + 当月 1 倍绩效。  7 月 30 日深夜,高途 CEO @陈向东发布内部信,连说五遍“非常非常抱歉”。高途课堂的官方补偿方案也在脉脉上流出: 图源脉脉 同样 29 日,脉脉上传出了“掌门员工集体办离职、公司即将倒闭”的消息;7 月 30 日,又传出“政府强迫腾讯接受掌门”的消息。  但这个消息很快就被掌门创始人@张翼 在朋友圈辟了谣,表示公司「现金流充足」。  据@晚点LatePost 报道,好未来创始人、CEO @张邦鑫在直播时表示:
内部优先转岗,对于被辞退员工依法补偿;而留下来的员工也不会对其进行降薪处理。 当然,也并非所有的裁员都像字节、高途这样“愉快”: 比如,51talk 违法裁员、拒绝赔偿,且用不缴纳社保等手段胁迫员工离职,让员工不得不在网上发帖上寻求帮助:  再比如,前几天,豌豆思维也被曝出“暴力裁员”,只肯赔偿 n,没有 n+1,签完字直接走人。 图源:AI财经社 更有甚者,还有员工因赔偿不合理而拒绝签字,不仅被高管辱骂、直接踢出群聊,最后还一分钱都没多给。(信息源微博@首席内幕官) 图源: 微博@首席内幕官 部分员工因耗不起劳动仲裁,不得已签订解约协议。 图源:AI财经社 不过,豌豆思维的员工们至少还拿到了一定赔偿;有些公司裁员不仅不赔偿,还要拖欠员工薪资。 比如,之前被吹成“语文培训第一股”的豆神教育,有很多员工自 5 月就再未收到过工资;但实控人却被曝“已套现 6.2 亿元”,一副拿钱跑路的架势……  

02遭遇“恶意裁员”等违法违规操作时,我们该怎么做?

 虽然这次教育行业的裁员风波,影响到的只是一部分人; 但,还是会有不少同学心有余悸,表示这种“被侵权”的情况万一发生在自己身上,根本不知道怎么处理。 因此,我们查看了相关法律,并咨询了一些业内人士,帮大家整理了一份“维权指南”。 

1)试用期

 可能很多小伙伴听到过这样的「辞退理由」: 

你的工作能力不行,没通过试用期

 事实上,这个理由并不是随便就能成立的。 如果企业要以“未达到工作要求”辞退员工,需要在入职前就明确告知「工作指标」,并且界定好“做到什么程度算合格”,双方签字确认。

 

比如,如果运营社招聘一位编辑,需要提前告知 ta ,我们的要求是“每月独立产出 x 篇合格内容”,并且界定“合格内容是指什么”。 如果之前没有进行过这一步,就不能以此为理由随意辞退员工。
关于辞退赔偿,法律也有规定金额,大家可以放心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辞退前没有提前 30 天通知,那么除了上面提到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还要额外赔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N + 1」:

同时,关于试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还有更多保证劳动者权益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简单来说,就是法律规定,试用期不能超过 6 个月、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全额工资 8 折; 同时,只要进入公司工作了,就要发放工资,什么“7 天试用无工资”之类的规定,都是违法的。 另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同一公司和同一员工只能有一次试用期”。
因此,如果公司以“转岗”为由,想再跟你约定一次试用期,也是不合法的。 

2)转正后

 也有一些同学, 会吐槽公司的员工手册上有很多不合理规定,比如: 

无故旷工 3 天,公司可以“免责无理由辞退”;

为了“给员工一点压力”,先不跟你签订劳动合同;

当公司有重大活动时,员工需要无条件加班,公司不需要给予补休或加班费;

员工未完成当月绩效,只发放当月底薪的 50%;

……

 遇到这种情况,大家首先要记住,在员工手册上的不合理规定,法律是不予支持的。 如果你查一下劳动法,你就会发现,加班不给加班费、旷工即可免责辞退、不按合同发薪,都是违法的。 而且,劳动法还格外规定,如果一定时间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向员工「赔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劳动仲裁

 有业内相关人士告诉我们,一般来说,只要公司有违反违规的行为,劳动仲裁是“十次仲裁九次公司输”。 但是,不少小伙伴会担心,假如自己进入劳动仲裁阶段,会影响自己下份工作的背调,因此只能“打落牙齿活血吞”。 事实上,如果你和公司的纠纷停留在「劳动仲裁」的阶段,那么在下家公司做背调的时候,是很难查到的。 但是,如果你和上家公司的纠纷进入了「诉讼阶段」,那么就有了在网上公示的“裁判文书”,比较容易查到。 当然,这种方式也会给公司在网络上留下“案底”,非常影响公司接下来的招聘计划,属于两败俱伤的操作; 所以,一般的公司都会选择「尽快和解」「结束仲裁」,而不会选择这样做。 如果你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做,那么可以拨打 12333 劳动保障热线咨询,接线员会给你提供比较专业的建议。  

03结语

 说实在的,维权成功当然有种“大仇得报”的快感,但也确实很消耗时间、精力和好心情。 虽然基础法律知识我们要掌握,但是在这里还是祝各位小伙伴,不要经历这种糟心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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