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标这次算是背锅了
首发: 西蒙官人
一个公司在大众眼里成了傻逼之后,大概就永远是傻逼。
好多人在转发 《蓝标,你就这样服务你的客户BMW吗?》 这篇文章的时候,用的描述是“蓝标又出事了。”,关键是这个“又”字,至于“又”之前出的事是什么,不言自明。
不过这一次我站蓝标。蓝标不是这桩生意里的受害者,是这个行业潜规则的受害者。就像我给这位作者评论的,“客户知道这些是假网红,但是客户要的是KPI;广告公司也知道这些是假网红,但是广告公司要完成KPI。”
客户口口声声说的是内容重要,内容重要,但本质呢,当然是KPI重要。毕竟公司不是自己的,职位才是自己的;公司倒不倒闭和自己半毛钱关系没有,但是KPI不达标,影响自己的升迁,那是实实在在的。
这就是一条完整的恶性循环,客户大佬想“小钱办大事”,要找“性价比高的网红”;导致了,广告公司找“性价比低的网红”的话,就没有生存空间;没有生存空间,就只能给客户找“性价比高的网红”,客户拿到“性价比高的网红”,就能完成KPI。
这样的话,假网红赚到钱,广告公司赚到钱,客户负责人升职美滋滋,可谓三赢,反之,则三伤。但羊毛终归是出在羊身上,最后谁为这些假数据买单呢?品牌买单。
可品牌不在乎啊。说白了,市场部只是大部分甲方的边缘部门,本身就不受待见,还净花钱,不挣钱。这一部分KOL投放的费用,更是小之又小的一块肉,你花也得花了,不花也得花了。既然都得花了,不如假公济私,中饱私囊咯,大多数人就是看破不说破罢了。
评论当中,这位是最明的
这次的事,只能说是碰到一刺头儿,蓝标呢,则是莫名其妙就被炸得一脸闷逼。你说蓝标这事有错吧,还真有错,但你硬要说是蓝标在后面使坏吧,是个业内人都觉得这是扯犊子。好在蓝标不是这次事件的最大受害者,最大的受害者,还是写这篇文的作者本人。
对广告公司来说,雇假网红是没问题的,但雇个刺头儿,咱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儿吧。不过对于我的立场,我是支持作者的,我不相信作者是为了炒作,因为这样的炒作,从功利角度来说,百害无一利。除去炒作,我觉得作者可能真的就是很愤恨这样的行为,只是太过于冲动罢了。
对于行业来说,多点这样的声音,总是好的。不过想入行的年轻人,看了这样的文章也别觉得广告行业就是一炮无,不止广告行业这样,有人的地方,就有潜规则,这是跑不了的,我们只能希望,潜规则尽量少一点,想好好做事的人多一点。
最后我想,对那些成天把“好好做事”挂在嘴上的人说。
真想好好做事,就别老想着“小钱办大事”,小钱只会打水漂,办不了大事。
真想好好做事,就别老把KPI挂在嘴上,KPI是假的,内容才是真的。
真想好好做事,就别那么贪,小贪则已,大贪我去你马勒戈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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