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伦要上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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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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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后台最多的留言是关于询问周杰伦上市的。


怎么说呢,这事儿你说和周杰伦没关系吧?也不对。


你说是周杰伦上市吧?也不对。


有关,但也不是完全有关。


我仔细看了578页的招股书,这事儿有点现实,也有点魔幻。


巨星传奇的业务,和周杰伦确实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但准确的说,这个是合作,而非绑定。



业务模式上主要两块,新零售业务和IP创造及运营业务。


招股书里面写得也很明确,IP创造及运营,包括依靠活动策划和IP节目、相关许可费和销售文创产品挣钱,主要是为了赋能新零售业务,包括卖防弹咖啡、护肤品和其他产品。


IP赚钱,是小头,核心在于用IP来给零售产品做宣传推广包装,说白了,就是卖概念。


2020年,巨星传奇的营收是4.57亿元,这里面,卖零售赚了3.65亿,而IP创造一共9178万,所以尽管招标书里面反复在提自己和周杰伦的合作关系,但是主营业务和周杰伦关系没那么大。



可能很难有招股书会在第三页的位置就详细地描述自己和IP的关系,但是这毕竟是最大的噱头,我也理解,细看之下,就发现有模糊点。


先跟大家讲一下【合作关系】的定义。


合作关系是很虚的东西,假如你今天用绑定了支付宝的工商银行卡交了电费,你完全可以说你今天跟工商银行,支付宝,国家电网,同时进行了合作,这三家是你的战略合作伙伴。


懂了吧,我们接着看。


尽管这家公司说的是已经和周杰伦以及经纪公司杰威尔音乐建立了长期合作,而且通过各种业务和周杰伦的音乐进行合作,不过,核心就几点:


首先是给周杰伦的音乐会做分包,但其实周杰伦之前的演唱会就经常找分包商来进行组织、宣传、买票,那每一个都能说是周杰伦概念股么?


黄牛也能说是周杰伦核心合作伙伴吗?


其次,给周杰伦的真人秀节目周游记做主创,并且持有周游记的IP。


这拥有的是,【周游记】的IP,而不是周杰伦的版权或者IP,而且换句话说,周游记在海外的分发是奈飞做的,那奈飞也是周杰伦概念股了?


接着是和杰威尔音乐共同拥有【周同学】商标,周同学是周杰伦官方二次元形象,还是那句话,这是【周同学】,不是【周杰伦】。


甚至可以说,周杰伦如果授权另外一个画手,比如我这样的小学美术课满分型灵魂画师,再来画一个,完全没问题。


只要周杰伦乐意就可以。



最后就是一个和杰威尔音乐的IP优先权协议,为期十年,相当于周杰伦以后有什么想要做IP的,巨星传奇可以优先参与合作谈判。


优先这个词,本身也是比较模糊的,因为A家可以优先,B家也可以,优先之间还有一个【优先级】的概念,如果不讲明优先级(例如独家),那么就是等于你信不信的问题。


这几项列出来大家肯定也感受到了,演唱会外包,谁都能做,甚至周杰伦的外包大家都抢着做。


一个综艺一个二次元人物IP,那能挖掘多少潜力全靠自己,也不涉及周董的肖像权承包。


和周杰伦的音乐关系也不大,最后的优先协议也是和杰威尔音乐,这个周杰伦的经纪公司谈的。


可以理解为是多重外包。


你说这个不是周杰伦概念股吧,所有业务都和周杰伦擦边(注意,是擦边,而非接触,因为都是周同学,周同学不等同于周杰伦)。


说这个是周杰伦概念股吧,周杰伦的商业价值核心可以说是一个都没有碰到。


周杰伦第一核心是自己的音乐,这巨星传奇没有,第二核心是周杰伦自己真人形象参加商业代言,这巨星传奇也没有。


而最重要的是,周杰伦自己,在巨星传奇里面,既没有职位,也没有股份。


所以是什么,一群依附周杰伦生存的公司,试图在其他渠道挖掘周杰伦的名气,虽然关联不深但是反复强调自己和周杰伦的关系(只是强调,因为法律上确实不充分),仅此而已。


这次公司申请上市,各种通告里面反复提到了叶惠美女士和方文山,咱们都知道,一个是周杰伦的老妈,一个是周杰伦的御用词人。


细看,方文山是有职位,但是没有股份,是首席文化官。



而叶惠美女士,作为周杰伦的老妈,在Legend Key公司拥有50%的股份,而Legend Key占有上市公司27.6%的股权,所以叶惠美拥有13.8%的股份。


而且,既不在董事会也不在高管名单里面,其实就是享有了收益权,但是不会介入管理。


更像是一种分润。



这两个和周杰伦能有最直接关系的人,一个是挂职,一个是挂名,说到底,这巨星传奇和周杰伦关系有多大呢?


从法理上,这事和周杰伦没啥直接关系,都是间接合作。


从人情上,方文山和叶惠美都入局了,只能说大家关系不错。


至于上市公司这件事儿,你相信法律还是相信人情,这就是投资者自己的问题了。


其实打着周杰伦旗号做事情,本来无所谓,周董也没反对(不然叶惠美也不会进入),但是如果细看业务就会知道,周董,这波被蹭大发了,而且,给周杰伦带来的风险其实很大。


招股书,从36页开始一直到76页,讲的都是风险。


从周董几乎不可能发生,我也不希望发生的人设崩塌,到产品被第三方假冒仿制,到产品是第三方贴牌生产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再到常规的经济、政策、金融风险,列了一个遍。


但是其实绕开了几个最主要的内容,就是业务线的风险。


巨星传奇现在现金流最大的新零售业务,是占收入79.9%的魔胴防弹咖啡和达人悦己护肤系列,这两个产品的毛利率,实在是漂亮,都是65%以上。


细看以后,会发现有点问题,首先是达人悦己护肤系列,在2018年的时候销售额达到了2000万,到2019年就跌倒了只有142万,跌幅超过了90%。


其次就是防弹咖啡的销量,在2020年上半年是达到了1.45亿,但是2021年上半年只有8264万,也是下颓的趋势。


江湖上的说法,是因为原本定于2021年上半年上线的《周游记》第二季也因故未能播出,不过业绩上有涨有跌很正常,尤其是这种和明星强绑定的产品,而这两款产品本身自带的风险属性,更值得一看。



防弹咖啡,是低碳体重管理饮料,让人喝了以后有饱腹感,从而降低食欲,这其实就是随着生胴饮食前几年流行起来的模式,我自己也没少用。


这防弹咖啡是怎么卖的,其实参考另外一条业务线,也就是达人悦己护肤系列,大家应该很快就感受到了。


面膜卖的好靠的是微商模式,而防弹咖啡一盒258块钱,里面只有7支,带来68.8%的毛利率,靠的也是微商。



招股书里面提到的“社交电子商务渠道”,可以算是微商的高情商说法了。


而实际操盘防弹咖啡销售的,是有微商女王之称的李婷老师,人家从2015年就开始做微商,构建了一个覆盖13个省份的微商团队,2019年通过生意伙伴介绍认识了巨星行动CEO马心婷,开始接盘防弹咖啡的销售。


昆山汀奢作为防弹咖啡总净销售,里面巨星行动持股80%,李婷个人持股20%。



招股书里面把防弹咖啡的销量提高归功于强大的分销网络。


2021年6月为止,分销商数量达到了673名,而经销商数量达到了18677名。


走了微商路线,将近2万名的经销商,今年上半年就卖了8264万出去,哪怕不算线上渠道和大店销售,平均每个人给母公司贡献了5000块的收益,数据看上去不错。


中间商差价赚得多,无所谓,关键是风险。


在魔胴防弹咖啡微信代理商的微信公众号和网络推广里面,基本都提到了魔胴防弹咖啡是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质量承保。


其实仔细看保单就会发现,这只是巨星公司投报了产品责任保险,而不是产品质量保险,说白了喝出事儿了保险担着,但是没说保险来保证质量的。


这就涉及到了一定风险,尤其是在去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专门针对的就是食品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广告、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其次最大的风险,就在于模式本身,在招股书风险因素里面,直接提到了众多分销商和经销商本身就是防弹咖啡的消费者,这算是把微商说到底就是卖货给渠道的事情摊在台面上说了。


这种模式,在2020年6月和2021年6月,引发了昆山市市场监管局先后两次对业务运营是否违法进行了调查,虽说两次调查,没有被定性为“传销”,不过,这种主要消费者是分销渠道的模式,本身就不是一个可持续的业务模式。


再加上,招股书里面没有明确说明是发生在哪里,但是2020年和2021年,巨星因为这种微商模式先后多次被“若干”地方政府冻结账户。



最后的风险,来自于产品质量和假货问题。


今年8月就查获了累积销售额已经达到了1400万的仿冒案,这已经是做得非常大体量了,而巨星公司在已经发货13万件以后才发现,虽然严格来说不是公司的问题,但暴露了对渠道控制能力弱的问题。


当然,确实也是渠道太野了。



三层风险之下,通过这种方式来卖产品,很容易出雷。


这雷,可大可小,但是对周杰伦本人来说,其实完全没必要。


到时候影响他的形象,被人搞事,就麻烦了。


所以巨星传奇这家挂着周杰伦概念的公司申请上市,和周杰伦这个IP有关系,但关系不大,跟周杰伦本人关系更不大。


除了通过微商模式卖挂着周杰伦二次元人物IP(注意,都不是周杰伦本人)的减肥防弹咖啡和护肤品,把周杰伦的老妈邀请来挂名和把方文山邀请来挂职,本质上,周杰伦并不能通过这个公司获得太大的经济收益,他们自己的GMV都在下滑。


而过程中,因为举着周杰伦的旗号卖代工生产的有争议的产品,自己又缺乏仿冒品控制能力,很容易给周杰伦带来负面的影响。


说到底,万物皆可金融,哪怕用的是周杰伦IP的边角料授权。


万物也基于微商,周杰伦在自己根本没有介入的情况下就成了微商最大的金字招牌。


只能说,周杰伦在大众心中的牌面实在太大了,喜欢他和他的歌的人太多,于是,各种蹭杰伦的模式都产生了,甚至想要蹭上市了。


华语乐坛第一人,实至名归。


但也要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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