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互联网公司,只有广告公司
1
这两天一则名叫《互联网体检》的视频挺火的。
有个即将入职的小伙,因为体检的需求跑到了医院,然后医院的接待人员照着互联网的模式给他整了一套标准流程,短短的7分钟视频,从用户不注册无法登录到强制人脸识别再到后续的下载限速、会员免广、超前点播,小品主创将互联网上被用户所诟病的点以体检的形式给展示了一个遍,就差直接报大厂身份证号了。
当然,体检的小伙子差点被广告给玩死,像极了被玩弄的我们。
看过了的观众第一反应就是大呼过瘾,这些互联网公司一个个说着科技改变生活,但从来没说是往好里变还是坏里变,变着法地巧立名目收费不说还一个劲地塞这些有的没有的广告,怎么好好的高科技企业楞是被这些人给玩成广告商了呢?
但恕我直言,互联网本来就是这样的。
从来都不是互联网公司做广告。
而是广告公司发展成了互联网。
哪里有互联网公司?
从来就只有各种变种广告公司。
大家觉得互联网靠广告赚钱吃相难看,觉得互联网不该这样。
但你要站在人互联网角度来看,去特喵的创新和商业模式吧,我就是来赚钱的,你用户逼逼赖赖有用吗,掏得起钱嘛,说到底我是搞商业的,能靠用户付费解决生计我就靠用户,靠不了用户我就靠流量卖广告嘛。
赚钱嘛,不寒碜。
要里子,不要面子。
也不对,有钱了,就打广告给自己买面子。
很多人看到这不理解了,想不明白了。
要照你这互联网企业就是广告商的逻辑,那这些互联网厂商以前咋不搞这些啊,你看以前那些互联网企业推出的产品多干净啊,以前的视频不需要开会员不说,那广告也短啊,那时候他们怎么不说卖广告啊?
我笑了, 你不会真觉得以前那些互联网最开始没有广告真是因为不稀罕吧,而是因为他们那时候没能力吃广告钱。
传统媒介吃的盆满钵满,早期互联网公司连服务器费都头疼,看着人家口水都快流干了。
从那时候开始,人家就在思考,到底如何才能替代传统媒体赚到广告。
很快人家就悟了,要搞垄断。
当年互联网公司就是靠免费提供服务拉来流量的,为的就是通过烧钱迅速扩张形成垄断,就像当时补贴大战的时候大家还能免费坐车吃到免费外卖。
当时互联网企业烧钱的时候,消费者盯着人家的羊毛,人家盯着你的流量,但现在过了那个烧钱阶段了,原本的契约就已经变了。
在过了烧钱阶段之后,用户会习惯地要求厂商提供过往的服务,但此时的厂商已经做不到了。
准确说,厂商从来就不想做,早期只是被迫钓鱼。
此时的互联网企业在完成了市场的扩张之后唯一的追求就只有利益,而对于此刻的他们来讲,原本亏本甚至免费提供的服务是必然得找到赢利点来覆盖的。
找不到的,都跑路了。
不靠广告,靠增值服务的,除了游戏公司,该跑路的也都跑路了。
看看互联网公司财报就行了,对现在的互联网公司来说,除开个别能靠流量衍生的游戏、电商变现的厂商以外(其实他们这个也是亏的),付费用户所能给平台提供的利润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单靠这些付费用户贡献会员费互联网公司是运营不下去的。
在互联网企业眼里,这边是贡献收益比例不到10%且扣扣索索掏了一丢丢会员费意见贼多的普通VIP用户,那边是贡献比例达到了90%财大气粗只要明星安全生产意识拉满的煤老板既视感的广告商,虽说两边都是付钱的大爷,但让你来选,你选谁啊?
面向C端收费,是要提供交付的,是要巨量成本的。
割甲方,多爽啊。
互联网企业也是有话要讲的。
大家都爱拿客户才是上帝说事,其实按照着付费比例来看人家广告赞助商才是妥妥的上帝啊,人家伺候上帝挺正常的,这些漫天的广告,是人家客户上帝提出来的要求啊。
服务客户就是服务上帝,而上帝的名字就叫广告,你说互联网能不用心吗?
科技,以花里胡哨的广告为本。
看到这里,肯定又有朋友不服气了。
就没有不靠广告靠用户的互联网企业呢?
有,但在我们这儿行不通。
或者说,除了游戏业,都行不通。
在我国互联网企业发展的商业竞争中,以付费为主的会员模式出现的最早,但他们全都失败了。
因为付费干不过白嫖。
只有网游可以把白嫖者作为付费用户体验一部分的模式,才能解决白嫖问题。
在过往商业发展模式中,我国互联网行业习惯走得是摸着石头过河,最早模仿地就是西方世界里的付费模式,但在实际应用中这块是出了偏差的。
由于整体的收入相对偏低和付费意识的淡薄,相较于预先收费的会员模式,免费但广告,免费但抽卡的模式活得更好。
当那些真正靠着用户维持的互联网厂商的盈利状况被那些以广告商为主要受益的互联网厂商花式吊打的时候,就再也没有任何后续的互联网敢于拒绝来自广告商伸出来的橄榄枝了。
对互联网厂商来说,广告商投来的广告根本不是一个站着赚钱或是跪着赚钱的抉择,而是一个生死问题。
要不接受广告活下去,要不拒绝广告选择死亡。
很多人不怕丢人。
但很多人怕死。
那些能靠收费活的很好的有吗?
有。
但人家不叫互联网,人家是真正的技术公司,能够从无到有创造价值的技术公司。
真正的技术,就是我产品丢出来,让你花钱用,你也要花钱用。
因为你知道这是好东西。
而绝大部分互联网公司,没这个本事。
做出来的东西并不是创造价值,而是分配价值。
在互联网企业没有创造价值能力的时候,他们就只能靠着前期的垄断地位在流量的分配环节中获得利益。
但凡不能靠直接向用户收费活下来的业务,都不是技术,而是分配。
而这个分配的变现,就只能是广告。
从这个角度讲,也算是羊毛出在猪身上。
转载请在文章开头和结尾显眼处标注:作者、出处和链接。不按规范转载侵权必究。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授权事宜请联系作者本人,侵权必究。
本文禁止转载,侵权必究。
授权事宜请至数英微信公众号(ID: digitaling) 后台授权,侵权必究。
评论
评论
推荐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论一下吧!
全部评论(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