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志铭的骚,刺穿阴阳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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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考虑过。
如果有一天,你死了。
你希望在自己的墓碑上,刻上什么?
你希望后来人看到的时候,怎么评价你?
墓志铭真的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
活人谈论死。
死人讲自己活过。
生死之间,有我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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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买了几本研究墓志铭的书,也看了一些文章,里面有讲中国古代墓志铭的,也有讲外国墓志铭的(严谨一点来说,中国古代以埋在地下的墓志铭为主,外国则是以立在地面上的墓碑碑文为主)。
墓志铭通常是活人写给死者(自己)的,最终反映的其实是活人对死亡的态度。
但也有很多,是人死前自己定制的内容。
很多出彩的玩梗,就是自己玩自己。
在看了很多墓志铭和碑文后,我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
从古至今,人们要么接受死亡是一种常态,要么不接受,于是想象出另一个供灵魂寄居的世界。
再要么,就是在这两种态度之间摇摆。
某种意义上,摇摆其实才是普通人的常态,我们永远也无法知道死后到底是什么样子,毕竟到现在也没有人活着回来。
在生死观上,人类其实不分古今中外,最后都是殊途同归。
在没有任何资料和考据的前提下,世界各地的活人只能凭感觉书写自己对死亡的评价。
大家都是靠猜,可能都不准确。
但是没关系,评价冰箱不需要会制冷,评价死亡大概也不需要死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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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墓志铭
墓志铭分为墓志和墓铭,志就是记录,一般是记载墓主人生平,而铭则是以韵文歌颂墓主人的高尚品德。
早在中国的秦汉时期,就已经有了在墓穴中放置文本,为墓主人陪葬的习俗,这种习俗可以认为是墓志铭文化的起源。
在1975年于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秦简中,便有墓主人衷收到的两个弟弟黑夫和惊寄给他的家书。
但当时的大部分陪葬文本,要么内容过于简单,仅标注了死者的基本信息(名字、户籍、死亡日期),没有墓志铭最重要的“志”的作用,也就是记录生平;要么并不是特地为死者而作(比如睡虎地秦墓中的家书),因此都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墓志铭。
直到汉代,随着道教成仙之说的流行和儒家孝道文化的鼎盛,人们才对出殡的规格越来越重视,祭祖仪式也越发隆重。
一些地方豪门开始为家族中的死者建祠立碑,在碑文里颂扬死者生前的功绩和品德。
这种墓碑因为外露在地面,可以被他人看到,很快就成为了一种攀比的工具。
现代人有天价骨灰盒和天价墓地。
过去也有。
这些东西虽然是给死人用,但本质上是给活人看的。
其一,是通过厚葬甚至奢葬来展现自己的孝心。
其二,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去修祠立碑,本身也是对外炫耀家族财力的一个机会。
用户和客户,不是一个人。
这时候,总会有控制欲比较强的人,期望自己掌控自己。
当时甚至有人在还活着的时候,就开始大张旗鼓地为自己修建神祠和墓碑。
东汉时期有一个叫孔耽的人,亲手写了自己神祠外的碑文,在里面讲:
我看到工匠们给我修的神祠,心里面很愉悦,这个地方四通八达房间开阔(等我死了住起来一定很爽)。
建安十年,曹操下令不得厚葬,更禁止为死者立碑,明面上的理由是提倡节俭。
此后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禁碑令”也一直延续了下去。
但外露的墓碑不让立了,埋入墓穴的墓志自然就兴起了。
这东西是任何人都管不到的,我埋我自己的,你总不能扒开看吧。
墓碑变成了墓志,但攀比仍然在继续。
在习惯立墓碑的时候,攀比的是谁的墓碑修建得奢华;
而墓志铭时代,则是写墓志铭的作者的文采和地位,甚至是书法。
唐朝之前,墓志铭的字数一般在千字以下,唐朝就卷到了两三千字;
到了宋朝,长篇墓志铭可以达到五千甚至一万字,堪比一篇中篇小说。
这也是有原因的——这些越写越长的墓志铭,往往不是死者的亲人自己写的,而是死者亲人出重金,长途跋涉请来专业作家所作。
对死者亲人来说,请专家写墓志铭有什么好处呢?
主要是这些名家除了会在墓志铭里赞扬死者外,还会对出重金请他们写墓志铭的孝子贤孙一顿猛夸。
花一样钱,办两件事。
阴间阳间都快乐。
哦不对,是阳间快乐两次。
双赢。
对名家来说,这也是一个赚钱的门路。
但人家出了那么多钱,你肯定不好意思只写一点点字吧,字写得多,也证明你的服务态度好,润笔费也就水涨船高,慕名而来找你写墓志铭的人也会越来越多。
最后,字数就卷起来了。
你看,万物归于卷。
由于规格越来越高,制作墓志铭的周期也就越发繁琐。权贵之家当然有得是法子解决,但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如果完全由自己来制作,很可能就会耽搁安葬时间。
假如死者是在冬天去世的还好说,如果是在夏天,那场面,你们想一想,老坛酸菜都得给他们颁个奖。
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就会有专业团队。
据学界研究,大约在晚唐时期,就已经有了专业的工坊向普通家庭提供全套的丧葬服务,从基本的安葬流程到定制墓志铭无所不包,死者家庭只需要出钱(或其他等值物),可以省下大量的时间和人力。
总的来说,这些墓志铭来源不一,或由专业团队包揽,或只负责部分制作过程,而撰写仍由死者家庭中的亲人负责。
除墓志铭的本体入土之外,其内容还会以拓片的形式在亲友间流传,甚至作为一种文学作品被外人欣赏。
而且因为有的墓志铭是请书法家写的,因此它们的拓片还具有了收藏价值,很多人会购买前代书法家写的墓志铭,收藏在自己家中。
收藏墓志铭比较多的人,家里夏天估计都没蚊子。
到这时,墓志铭已经不再只是特定的丧葬产物,而成为了一种特殊的文体+一种炫耀的工具+一种商品。
活人用这种文体书写自己对死者的悼念和追怀,表达自己对死亡的感伤或豁达。
那些拓片被后人把玩,石刻则被深埋入黄土,成为一个时代最隐蔽的痕迹。
3
动人的墓志铭,摇摆的生死观
在墓志铭的发展历程中,因为人性固有的攀比心理,导致一些墓志铭的内容变得非常浮夸,充满了赞扬死者后代孝心的马屁。
再加上专业团队的出现,这些马屁还有了模板,经常出现张三的墓志铭和李四的墓志铭内容大量重合的现象。
反正在阴间也没人查重,那时候也没有知网。
但那些真正出自死者亲人或死者本人之手的墓志铭,可能在文采上没那么花里胡哨,字数也不会太多,却往往非常真实,也非常动人。
这里试举几例。
《曹因墓志》是现存墓志铭中,最早的由女性撰写的墓志之一。
曹因是唐朝人,父亲和祖父都当过官,但轮到他这一代,却出了岔子。曹因三次科举都没有考上,就干脆不考了,回老家当清闲地主。
后来他英年早逝,妻子周氏亲笔为他写了墓志,在墓志里特意指出:
祖、父皆仕于唐高祖之朝,唯公三举不第。
三举不第,不是什么好事,但周氏没打算避讳,甚至你读下来还有点自嘲。
大概是爷爷老爹都很猛,我是个废物。
也只有亲人写的墓志铭,才会像这样无所顾忌地照实记录。
因为按照墓志铭撰写行业的职业道德,雇佣的作者只能写死者生前好的一面,为后人塑造一个正面形象。
关于这一点,宋朝还有一个故事。宋朝某高官去世后,他的儿子请亡父生前的同僚兼好友写墓志铭,结果两人对墓志铭中的内容产生了分歧。
好友写高官生前经历的一场战争,说高官当时气定神闲,临危不惧。
但高官的儿子表示当时我就在我爹旁边,我爹明明怕得要死,额头上都冒汗了。
高官好友怒斥你懂个屁,你根本不了解你爹的内心。
后来高官儿子在刻录墓志铭的时候,还是把这段按自己的记忆改过来了。
为此,高官好友还特地在自己的文集里说,那篇墓志铭那样写,不是我原本的意思,是被人篡改了。
我们继续说周氏,那个开丈夫玩笑的周氏。
对于丈夫的死,周氏也表现得十分淡然,她在墓志中写道:
对于曹因的死,其他人没有不叹息的,只有我不是这样,我告诉婆婆,家里有田地可以奉养亲人,有文化可以教育孩子(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在墓志的最后,周氏展示了自己豁达的生死观:
其生也天,其死也天,苟达此理,哀复何言。
活着是天注定,死去也是天注定,如果懂得这个道理,又有什么可悲伤的呢?
在比唐朝更早许多年的时代,庄子的妻子去世,庄子鼓盆而歌,一幅喜气洋洋的样子。
旁人不解,觉得庄子冷血,庄子却说生死只是自然的一种变化,没有什么好悲伤的。
后来庄子自己即将死去,弟子们说等你死了,我们一定给你用最好的棺材。
庄子同样说用不着,拿破席子把我一裹就行了,我是以天地为棺木,以日月为陪葬。
对死亡的豁达,是可以超越时间和性别的。
周氏在历史上籍籍无名,但在生死观上,她和庄子奇妙地达成了一致。
还有一篇墓志铭《殇孙进马墓志》,是爷爷写给早夭的孙子的。
作者权德舆,是唐朝的一位高官,官至宰辅,可以说位极人臣。
权德舆中年时,已出嫁的女儿和年幼的孙子在同一个冬天相继去世,他不得不在悲痛中为两位亲人撰写了墓志铭。
在这篇《殇孙进马墓志》中,有一个细节极为动人:
在那场起于南北朝的神灭不灭论争中,权德舆原本支持的是范缜的《神灭论》,这是一种早期的无神论,认为灵魂不可能脱离身体而存在,在人死后,其精神也就跟着消亡了。
但随着幼孙的离去,权德舆动摇了。
他说(白话翻译版):
我一开始不相信人死后灵魂不会消逝,但现在我开始相信了。
完全可以想象,对于这个短时间里痛失两位至亲的中年人来说,一种理论的正确与否已经不再重要。
在那一刻,他可以抛开所有的理性,只希望人的精神会在死后长存,那么女儿和孙子也就并没有真正离去。
理智告诉权德舆人死神灭,世间岂有长存之物,但骨肉至亲的离去,依然会让他动摇自己坚持了半生的观念。
唯物和浪漫,并不是对立的。
这是一种温柔的贪心,不能说他们的境界就不如上面所说的看破生死的人,就算是再清醒的人,在某些关头也会展现出痴心的一面。
不是看不破生死,而是宁愿自己看不破,宁愿自己陷入迷惑。
4
外国古代墓志铭
欧美国家的墓志铭文化,或者说是墓碑文化,可以追溯到《圣经》里的一段记载。
在《创世纪》35:19这一节里,有一个叫拉结的女人因难产而死,她的丈夫雅各把她埋了,然后在她的坟上立了一块碑。
外国是一个大而泛之的概念,即使只说欧美国家,其文化源流也是参差不齐,但许多欧美讲墓碑文化的书籍都会用拉结的这块墓碑作为开头。
某种意义上,这个行为其实有点给自己脸上贴金,因为具体到盎格鲁——撒克逊文明中,最早的墓碑其实起源于公元七世纪末以后,那个时候中国古代的墓志铭已经开始卷字数了。
这些盎格鲁——撒克逊文明的早期墓碑通常字数简短,也没有什么深意,一般就是一句为死者进行的祷告,或者邀请过路人一起为死者祷告。
典型的祷告碑文是这样的:
腾万立下此十字碑,缅怀他的主人托彻德
为他的灵魂祈祷
或者这样的:
所有还活着的人
请为福尔克之妻艾玛祈祷
别觉得这寥寥几字过于简陋,实际上这已经算是超规格待遇了。
在欧洲的中世纪,教堂墓地里如果埋人,正常情况下连一块石碑都不会有,一般只会在坟头弄一个临时标记,比如一块木牌。
而木牌是很容易弄丢或者腐烂的,所以时间一长就搞不清楚下面埋的是谁了。
但随着宗教改革的进行,有钱人们开始在墓碑上卷了起来。
没有交流,但东西方在这件事情上格外默契。
建议人类改名为卷人。
1631年有个叫约翰·韦弗的人开始整理欧洲当时的墓碑风格和碑文内容,结果越整理越痛苦,因为他发现很多墓穴上面画满了裸体男女,他一边看一边觉得好怪啊,再看一眼。
除了裸体男女的画像以外,当时欧洲人的墓碑碑文也花样百出。
除了嚷嚷着快来帮我祷告以外,他们的墓碑上还会刻上各种关于死亡的标志,比如头盖骨、沙漏、死神镰刀和丧钟,文字内容也往往是在变着法告诉活人:
我死了,你也别想活着离开这个世界。
上次听到这么精辟的论调。
还是上次。
5
用墓志铭进行娱乐
从这个时期开始,欧美国家的墓志铭风格开始摆脱宗教元素的束缚,在娱乐大众的方向上一骑绝尘。
这些娱乐向的墓志铭通常是一句话的小段子,通常来说,这些段子本身并没有那么好笑,但是配合上陵墓的环境、死者的人生经历甚至死法,就会显得极为喜感。
某种意义上,这些死者是在用自己的死亡来完成段子的抖包袱,这是真正的用生命在搞笑。
萨缪尔·法努斯编著的《墓志铭图书馆》中记录了很多荒诞搞笑的碑文,这里简单列举一些:
【圣玛丽教堂】
克里斯托弗·布纳威,他娶了自己的继母爱丽丝·赖亚尔
这里栖息着克里斯托弗·布纳威,他于1730年10月18日去世,时年59岁
这里也栖息着艾丽丝·赖亚尔 生前是我的姐妹、情妇、母亲和妻子
【布特山公墓】
乔治·约翰逊,被认为是偷了一匹马而被绞死,但之后发现他是合法买下了这匹马。
此处栖息着 乔治·约翰逊
他于1882年 被错误地 绞死了
他是对的 我们错了
但我们吊死了他 现在他
已经走了。
【好莱坞永生公墓】
琼·哈克特 1934—1983
走开——我睡觉呢
【贝丝·大卫纪念花园】
赫尔曼·哈班德 1918年
我妻子埃莉诺·亚瑟
在纽约皇后区 像公主般生活了20年
她带着最好的东西 环游世界
当我双目失明时 她想毒死我 带走了我所有的钱财和药物 将我弃置于 黑暗 孤独与难受中
我能逃脱真是个奇迹
我不会在天堂见到她 因为她必将 下地狱!
上面那个墓志铭看起来很解气。
但问题是,这位赫尔曼·哈班德并没有埋在这个花园中,他只是在这个花园里买了一块墓地,然后假装自己已经埋进去了,并且在上面竖了这块墓碑用来控诉自己的妻子。
2004年的时候,花园的管理人员发现这块墓碑下面没人,就把这块墓碑给拆掉了。
还有一类碑文,它们并没有打算搞笑,单独看的时候也并不搞笑,甚至还有些严肃。
但是当几条这样的碑文合在一起的时候,却会变得很有趣。
比如英国圣巴索勒莫教堂里有一块墓碑,碑文有些洋洋自得地写着:
斯蒂芬·鲁姆伯特
生于1582年2月
逝于1687年3月4日
活了一百零五年
面色红润身体棒
足足一百零五年
你没法儿活这样长
尤其是最后一句,嘲讽力度拉满。
但是让我们再来看另外几块墓碑:
【在英国圣克莱门特教堂】
此处安息着玛丽·埃利斯
本教区 托马斯和莉迪亚·埃利斯之女
她忠贞勇敢 满怀希望
逝于1609年6月3日
享年119岁
【在圣安德鲁教堂】
玛丽·耶孜,希夫纳尔人
享年128岁
多年幸得哈里爵士与布里奇曼夫人接济
就在1666年伦敦大火之后 她徒步到了伦敦
一百二十余年来身心强健 92岁那年与第三任丈夫步入婚姻殿堂
【在皇家切尔西医院】
此处安息着威廉·希塞兰 享受养老金理所当然
因他是士兵中当仁不让的“老兵”
如果长期服役是一项功绩 他的服役时长则在人类历史之上
年事已高依旧为国效劳 参与过诸多国内外战役
未曾受伤残疾 亦无疲惫憔悴
他面容光亮 身心健壮 记忆力精准完好 身形超过军队标准 力量更甚年少巅峰
一百余岁时还娶了妻子
年岁越长越阳刚 各位士兵阅读并反思
这是一场精神的战役 当然这场战役终有完结之日
生于1620年8月 逝于1732年2月 享年112岁
【在全圣教堂】
约翰·贝里斯
生于此 亦长眠于此
直至他126岁 生命的尽头
依旧耳聪目明 记忆良好
他走过了三个世纪
于1706年4月14日被安葬于此
结果那个活了一百零五年的人,是这些长寿者中活得最短的。
而且别人不但比他活得长,还能在92岁的时候找到第三任老公,或者在一百余岁时娶妻子。
光活得久算啥,这才是人生赢家。
上面这几个长寿者都是英国人,还有一个美国的长寿者,名字叫塞缪尔·惠特莫尔,是美国独立战争中年纪最大的士兵。
他的墓碑在马萨诸塞州,上面写着:
就在此处附近
塞缪尔·惠特莫尔 彼时已80高龄 杀了三名英国士兵
1775年4月19日 他身中刺刀 遭遇殴打 被弃置等死
幸而伤愈 活至98岁
墓碑文字虽短,但是已经可以脑补出一个美国老年猛男的形象了。
美国有老兵,英国也有。
在圣巴索勒莫教堂里有一块墓碑,属于打了一辈子仗的112岁老兵威廉·毕林杰,在墓碑的结尾,有一句挺霸气的话:
得死神之令,驻扎于此地。
若号角吹响,定再赴战场。
这句话,有几分“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的意思了。
当然,有时候活得久也不一定是一件好事。当你活的时间太长的时候,生命已经毫无惊喜,死亡反而将是你能期待的唯一乐趣。
【圣迈克尔教堂】
玛丽·布鲁姆菲尔德
逝于1755年11月19日 享年80岁
在她一生的最后二十五年里 她最关心的就是 安排与准备自己的葬礼
她最大的乐趣便是思考与谈论这场葬礼
多年以来,她靠每周9便士的养老金过活,还存下了5英镑,她要求将这笔钱花费于自己的葬礼。
有些人活着,只是为了一个盛大的葬礼。
6
用墓志铭塑造自己的死后形象
欧美人的墓碑整活,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美国到达了高峰。当时的一些美国娱乐杂志,流行起了邀请名人为自己撰写墓志铭。
通常来说,受邀请的名人都会很乐意在杂志上刊登自己的墓志铭,因为这是一个提前为自己塑造死后形象的机会。当和你同一时代的人都死光以后,后人就只能从文字记载来了解你。
某种意义上,你是什么人并不重要,你被写成了什么样,才是最重要的。
宋代的曾巩认为,墓志铭的存在有助于引导活着的人做好事、当好人。墓志铭为死者一生的功绩立传,生者看到了就会“喜于见传,则勇于自立”。
在他的观念里,活人为了让自己在死后得到一个较好的评价,可能会有意识地做一些事业,以便将来写墓志铭的时候有内容可写。
但问题是,人性就是天然会钻空子的。与其生前干好事,等着死后被别人不知道怎么编排,为什么不在活着的时候就安排好自己死后的人设呢?
美国那些提前给自己写墓志铭的名人,就相当于在为自己的死后形象打一个草稿,这是一种性价比很高的做法。
据说日本战国时代的武将们,也会提前找文人写好一份有格局的、比较中二的“遗诗”或“遗言”,然后在快死的时候背出来,用最后的时光装一下。
虽然中国古代的大部分墓志铭都是出自他人之手(注意,是大部分,不是全部),但同样有一些特立独行的文人,会在生前为自己撰写墓志铭,亲手塑造自己的死后形象。
这方面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唐朝王绩写的《自作墓志文并序》,为了给自己营造一个孤傲不羁的形象,他在自己的墓志铭里写自己“没朋友,没功绩,没名声”,“不在乎官位、权力、家世”,“不屑于读书、荣辱和利害”。
如果仅读这篇墓志铭,后人可能会觉得他是陶渊明一类的隐士,但实际上如果我们结合史料去看,就会发现实际情况可能有些微妙。
王绩的家世很好,从小读书也很刻苦,但没有考上科举,而是通过关系走了举孝悌廉洁科的路子。
进入仕途后,他只陆续当了几个芝麻绿豆大的小官,一怒之下就说自己有病,辞官回家了。后来因为听说一个太乐府史擅长酿酒,而他又好酒,因此在几番苦求之下,他终于当上了太乐府史的副手。
本来以为这次可以安心上班了,结果上任没几天,这个太乐府史就去世了。
再次辞官回家,王绩就给自己写了这篇自作墓志铭。
不能说他在撒谎,毕竟无朋友无功劳无名声这些都是真的。但是在能不能得到和想不想要之间,这篇墓志铭巧妙地做了一个模糊化处理。
我不去清华是因为不想吗?
王绩教育我们,你可以在自己的墓志铭里写“因为我不想”。
反正别人也没法反驳你。
毕竟,死者为大。
如果我们把葬礼看成一场从阳间毕业的典礼,那么死亡不过是换了一个地方继续卷。
从这个角度看,墓志铭其实就是我们进入阴间世界的简历。
墓志铭里写你生前做过哪些APP,或许有助于你在下面找到一份产品经理的工作;
写你做过什么系统,指不定阎王要你写个后台程序。
墓志铭里写自己加班加的多,在黄泉路上孟婆就喜报卷王驾到。
但我想了想,还是算了吧。
多写点开心快乐的吧。
如果真的有一天走了,还是好好休息吧。
生活已经足够辛苦了。
全文参考资料来源如下:
【1】.从墓志铭看古人的生死观.迩东.孔夫子旧书网
【2】.王朝源.论权德舆的碑志散文.四川师范大学学报
【3】.尹沛霞、姚平、张聪.追怀生命:中国历史上的墓志铭.上海古籍出版社
【4】.墓志铭图书馆.萨缪尔·法努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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