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着回答你对“奥迪小满广告抄袭”的3个疑问
奥迪和刘德华“小满”营销短视频昨天刷屏之后,今天翻车,上了热搜,大叔做个点评。
主要谈三个问题,可能是你感兴趣的:
1、这事是奥迪和“满哥”联合炒作吗?
2、4A怎么会犯这么低级错误?
3、奥迪的道歉信还能写得更好吗?
1.这事是奥迪和“满哥”联合炒作吗?
显然不是。
但大叔看到,仍有不少圈内圈外的人,都认为这是一种炒作,所谓“道歉式”营销,从而让此事更加出圈和全民热议。
为什么不是联合炒作呢?
第一,如果你是甲方(奥迪),制作一个广告,保护原创性是品牌营销的底线,因为大甲方是绝对不会以牺牲自己的声誉去博声量的。
这个逻辑同样适用于刘德华,从大叔过往与刘德华经纪团队的沟通来看,天王本人的版权意识是非常强的。
第二,如果你是乙方(4A公司),因为这个行业属性关系,创意的原创性是其立命之本,乙方更不会这么做。
第三,“北大满哥”的维权逻辑很简单,被这么大的品牌和明星,像素级抄袭,且短视频刷屏了,全网1亿播放量,“北大满哥”站在了道德制高点,不去借这波流量,一方面维权,另一方面蹭这波流量,何乐而不为呢?
大叔再次呼吁,公关策划人员不能用“阴谋论”去看待刷屏反转的案例,“哪吒汽车内部群讨论请吴亦凡代言,CMO被开除”的案例,已经很说明问题了。不管是大品牌还是中小品牌,都不建议以牺牲自己的品牌声誉去换声量。
2、4A怎么犯这么低级问题?
这可能是所有人都纳闷的事。
那么大一家4A公司,上思广告号称全球最大的独立广告代理公司,为什么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呢?
大叔请教了一位在广告行业非常非常资深的人士(对方要求匿名),他认为,问题主要出在“小朋友的职业道德”上。
4A公司的创意流程是:初级文案把自己写的文案和创意提交ta的老板,然后层层上报,一路过关斩将,最后出街。
如果这位“初级文案”想不出好文案,就会去在网上找一些文案做参考,但如此大段大段的“抄袭”,还是本人缺乏职业道德,因为如果小朋友的老板们(创意总监、客户总监等)知道文案是抄袭的,是不会提交给客户的,因为这些人是知道,原创性在广告创意行业是非常重要的。
大叔了解到,广告创意有5大原则,
分别是:
原创性、单纯性、震撼性、相关性、延续性。
破坏了其中任何一个原则,这个“作品”都不会算好作品,所以原创性是非常重要的。
这位资深广告人告诉大叔,这次文案抄袭翻车事件算是对整个广告创意行业敲响警钟吧。
3、奥迪的道歉信还能写得更好吗?
奥迪在今天上午10点左右,先是撤下了官方视频号的内容,并在10点13分在官方微博发出声明。
道歉+下线+甩锅(给4A公司),基本符合大叔的预判。
大叔多次说过,一份“合格”的危机公关声明,必须符合三真原则:
真诚、真实、真动
态度诚恳(错了就错了,不狡辩),说真话(不说假话,但可以不全说真话),行动(你为你的错误付出什么行动)。
奥迪一上来就先给刘德华、北大满哥道歉,然后说明这个视频文案怎么来的,把“锅”甩给4A公司。与此同时,全面下架视频。最后再强调一次自己的价值观。
可能你觉得“公关甩锅”是一种套路,不够走心,还应该有更好的危机公关套路?奥迪的道歉信还能写得更好吗?
大叔觉得,这份声明除了最后一段价值观有点略多余,其他部分已经写得不错了,“甩锅”其实也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你的产品和服务出现问题,肯定是不能甩锅的,但这里只是一条营销短片,合作关系比较清晰,确实应该由乙方来对创意原创性负主要责任。
对奥迪来说,这不算是一次大危机,反应速度也算快。但很可惜,本来是一条在疫情之下与公众沟通,特别刻意压缩了产品植入的品牌广告,被业内称之为“节气借势营销的天花板”,结果短短一天,“天花板”变成了“地板”。
倒也符合大叔《刷屏》里提到的传播规律:刷屏之后的剧情反转概率极大。
对上思广告来说,这是一次重大危机,如果处理不好,很有可能会被很多大品牌直接“拉黑”。
到底该如何处理呢?这个问题还是留给上思广告吧。
最新:盛世长城声明:M&C Saatchi上思广告不是阳狮集团下属分公司,和阳狮集团或者盛世长城(Saatchi &Saatchi)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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