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割韭菜,为何爱选做潮牌?
作者:疏风,责编:丛夏,来源:印客美学
欧阳娜娜最近大范围翻车。
原因无他。
自己的品牌nabi将一件浴袍买到了988,高定价"击碎了无数nabi女孩的梦"。
这几年越来越多的明星开始入局潮牌,鹿晗、陈伟霆、王嘉尔、杨超越,为什么明星们个个都要来分潮牌一杯羹?
一、潮牌主理人,明星的最终归宿?
欧阳娜娜预热许久的同名品牌“nabi”上线第一天,就惊起嘲声一片。
两双白袜子168,白眼罩148,浴袍和睡衣988……
难怪有网友感慨:"可能这年头sabi多,娜娜的nabi市场定位还是很准确的。"
对于拥有流量的明星艺人,“演而优则商”早就见怪不怪。
在种种IP变现方式中,打造服装品牌和开餐厅是最常见了。
但比起开餐厅,进军潮牌是更多明星的选择。
有数据显示,目前国内主流明星开店数量已超过300家。超过60%的明星歌手都选择了做自己的服饰品牌,而这之中有不少人都选择了成为潮牌主理人。
围绕着自己的IP,国内外一大批明星都走上了生产潮牌和周边的路。
谢娜自创了“欢型”,杜海涛自创了“熊先生”,潮不潮不知道,贵是有点贵。
能被说出个名堂的,依然还是比较早期的几个品牌。
陈冠希的CLOT,五月天阿信的Stayreal,林俊杰的SMG,余文乐的MADNESS,潘玮柏和李晨NPC……
SMG主打军事风,品牌Slogan是“在枪林弹雨中穿梭”。
MADNESS主打日潮,但没有纯街头的狂放,更偏向休闲性冷淡。
Stayreal更多的是玩具和动画的元素,色彩比较丰富,没有其他潮牌的外放风格,也加入了一些“摇滚”的含义。
二、明星做潮牌,只为割韭菜?
但并不是所有艺人都能成为合格的“潮牌商人”,更多的人是被骂割韭菜。
品牌溢价是最突出的问题。
就拿欧阳娜娜的品牌来说,988的浴袍实际生产成本不足百元。
而且,本轮发售的8件产品不仅只有一种颜色,其中有5件还都是"无尺码"设计,另外三款则只有S、M、L三个尺码。
这就意味着原料备货、打版费用和生产成本都可以大幅降低。
潮牌A.C.E说是要主打中国文化,但主推的logo项链怎么看怎么都像哥特风。
价格自然也是不菲。
虎啸系列最低12800元,最高19800元;
A.C.E系列logo的价位徘徊在2800元附近;
TENNIS系列的价位也在7800元上下……
虎啸、龙吟系列
关键是这个材质925银和18K金。
925纯银的价格大概是在3.5~4元每克,而吴同学用来镶嵌的合成宝石,在国内几百块钱就能买上几公斤。
粗粗算下,这些作品,差不多成本也就200块钱左右吧。
黄明昊做潮牌的时候,团队给出轻奢的定位,消费人群瞄准粉丝,被黄明昊当场否决。
他说他的目的不是赚钱而是做真正的国潮产品,让人产生情感共鸣。
但定价的时候还是千元级。
而且由于品牌清仓,千元以上的大衣如今只要二三百,之前要花几万块,现在只要几千就能买全店,再深情的粉丝也嫌肉疼。
可能一开始人们能为自己“穿同款”的想象付费,但时间久了,大家更看重的是性价比。
毕竟同样的价格,真要比设计的话,那为何不去买设计师品牌呢?
可能也正是看到了这点,近几年,不少明星都开始主打性价比。
像马思唯的品牌AFGK,走的是美式嘻哈风,字母和印花图案的颜色都比较夸张服装产品多以宽松的版型为主。
它最出圈的就是将马思唯的专辑名变成了3D环形烫金字母。
虽然看久了有点审美疲劳,但胜在性价比高,配色选择多,100出头的价格很难不受消费者喜欢。
鹿晗的U.G.C和王嘉尔的TEAMWANG DESIGN也算是这几年做的比较认真的潮牌。
U.G.C先后与CYDERHOUSE、WHIZ LIMITED和Society等多个设计师和品牌推出过联名,还和《i-D》杂志进行了跨界合作。
不过,除了少数联名款和借鉴款之外,大多数设计都比较普通,逃不出撞色、迷彩、拼接、印花的国潮迷思。
U.G.C资源很好,但宣传又不大,官网的购物页面也比较敷衍,感觉品牌对主理人而言更像是一个消费品,或者认真钻研的一个爱好。
算是一个质量不差,设计普通,认真的国潮品牌。
王嘉尔的TEAMWANG DESIGN系列产品矩阵非常简单但极具辨识度。
从服装到鞋履配饰,均以黑色为主,图案为白色的“TEAMWANG”单词。
王嘉尔为自己的潮牌注入了很强的个人特色,比如和MONET SPARKLES的联名款,理念就是反观世界的两面性。
三、为什么偏偏是潮牌?
其实,一开始都是rapper们创立自己的潮牌。
这点不难理解。
潮牌自诞生起就带有“街头”元素,而在这些元素中,说唱是极为重要的一部分。
说唱歌手不仅是通过作品表达态度,更是通过穿着将理念表达出来。于是,创立一个自己的品牌、直接地表达自己的理念便顺理成章了。
国内的rapper大部分都有自己的潮牌。
像布瑞吉和P.U.K,功夫胖和BURNIN,法老和2727world。
2727world的品牌概念便来自法老内心的二次元世界和七大生活理念。
招牌款式就是法老穿过的一款印花长袖卫衣,设计理念上也将品牌名用奥特曼风格的字体呈现。
而且,潮牌本身也是明星在商业价值上的延续。
接代言、拍广告是一锤子买卖,要么是以明星的特质给品牌打上标签,要么是借助明星的名气进行品牌推广,明星能拿到的只有“自身标价”的金额。
但自己做品牌就不一样,转化方式更直接,“没有中间商赚差价”,而且也能助推艺人自己在资本市场中的角色转型。
像陈冠希与CLOT。
陈冠希2003年与Kevin Poon联合创办CLOT,而CLOT也成为陈冠希艳照门事件之后的赚钱出口。
不仅跟很多品牌推出跨界合作款,还拿到了虎扑千万港币的投资,2015年就能达到每年1000万美元的营业额。
这股赚钱潮在国外更明显。
侃爷和蕾哈娜分别通过YEEZY和Fenty Beauty成为全球最富有的歌手。
音乐早就不是主业了,商业价值可比音乐事业诱人多了。
更重要的是,现在的潮流的市场盘越来越大了。
2017年,光潮流服饰全球市场规模就达到了2000多亿美金,并且之后逐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万亿”市场早就不是梦。
而在中国,2019年,年轻人在潮牌上的花费就达到350-380亿美元。国货品牌的价值达到20万亿美元,市场规模全球第二,每年还在以40%的增速扩容。
这几年,奢侈品增速的放缓,这也让潮牌的势力进一步壮大。
而且随着Z世代消费力的上升,独特、个性的潮牌才能满足他们的情感需求。
种种的一切,都让明星嗅到了“钱香”。
最典型的就是现在很多潮牌主理人都是流量明星。
因为他们心里明白自己职业生涯的有限性,谁也不知道自己能红多久,所以想趁着这个热度赚钱,如果有一天没戏可接,那也有其他的生存方式。
而且受到品牌或经纪人的鼓舞,他们也认为自己应该在当红的时候推出香水或品牌。
而时尚本就是一个很娱乐化的一个产业,明星自己又握有时尚资源,很容易跳过来。
况且追星本就是许多年轻人爱干的事情,也算是“精准投放”。
虽然很多人说流量艺人开始做潮牌会“让这世道变坏”。
但潮流文化本就是一种包容性极强、能够容纳多元审美的存在,不应该被简单归罪。
如何把潮牌做好,打动消费者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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