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你,所以房产愿意为你加名:谈谈房产加名的各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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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没有经历过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于千万人之中,于无涯的时光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恰好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从此,在纷繁的世界里,你不再茕茕孑立;从此,在滚滚红尘中,有人和你作伴。
轻颦回眸,浅笑流年,流星璀璨,沧海桑田,于是,你有了牵绊,有了责任,你也有了温暖,有了阳光。
只要你真心拿爱与我回应,什么都愿意什么都愿意
为你,我什么都愿意,什么都愿意
——王菲《我愿意为你》
所以,我爱你,房产愿意加你名字,这对于相爱的两个人来说,并不算什么事。
然而,爱情是有保质期的,当爱情不再,两个人没办法继续,房产加名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甚至导致出现纠纷,这样的案例,我们团队-广州王幼柏律师团队处理过不少。
那么,房产加名到底有哪些法律风险?下面,本律师详细给各位讲讲:
一、一方婚前房产,在双方结婚前加另一方名字,这三个问题你必须注意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看关于婚前买房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①A婚前用个人财产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于A的婚前个人财产;
②A婚前付首付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如果婚前还完贷款的,该房产依然属于A的婚前个人财产;如婚前未还完贷款的,婚后继续还款部分,不管是谁还贷,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A和B离婚,A应当将婚后还款部分及其对应增值部分补偿给B;
③ A、B婚前共同出资买房,但是只登记在A一方名下,此时分四种情况:一是如果B可以证明其出资份额,并且可以证明是以结婚或共同生活为目的而购买,如果没有结婚而分手,一般按照出资比例分割;二是如果B可以证明其出资份额,并且可以证明是以结婚或共同生活为目的而购买,如果是结婚以后离婚,一般按照共同共有处理,分割时会对出资多的一方适当倾斜;三是如果B可以证明其出资份额,但是不能证明是以结婚或共同生活为目的而购买,不管双方结婚与否,该出资一般认定为B对A的赠与,从而认定该房产是A的个人财产;四是如果B不能证明其有出资,该房产会认定为是A的个人财产。
那么问题来啦:
1、如果你是男方,女朋友要求你婚前房产加她名字,不加,担心伤害感情,加呢,又担心某一天分手了,房产变成共同的,所以挺烦恼的,那到底应该怎么做比较好?
解决方法:婚前财产公证或事先协议。
具体操作步骤:双方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或者两个人自行签订协议,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的产权(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但切记该房产赠与要附结婚为成就条件。
这样处理的好处在于,一是可以照顾到女朋友的情绪,又可以防范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结婚,房产变成两个人的。因为房产加名(赠与)附加了结婚的条件,如果女方不和你结婚,那无需担心,赠与的条件不成就,房产还是你一个人的。
有些朋友认为这样做很难为情,但你想想,既然女方都提出了房产加名的要求,你这样要求并不过分,因为在爱的承诺前加上一份法律保护会更加牢固。万一双方真的分手了而发生纠纷,也能够及时找出证据来证明,并且,事先预防也更有利于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2、如果你是女方,男朋友婚前房产不加你名字,你没有安全感,加名字,又担心他有顾虑,那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好?
解决方法和具体步骤和1是一样的,即:婚前财产公证或事先协议。
因为我相信你不是为了贪图钱财和男方在一起,你的真实目的还是想和男方结婚,给自己一个安全感。那么,房产加名附加结婚为条件,也正是你想要的,如果万一你们没有走进婚姻的殿堂,我想你也不会要别人的房产。
但有一点还是需要提醒女性朋友记住:如果男方房产不加你名字,但想把房产赠与给你,你不要一高兴,就认为签订一个协议就有效了。殊不知,黑字白字的协议也会骗人的。因为协议没有公证,房产又没有加你名字,男方可以随时撤销的。所以解决的方法就是,男方说把房产给你一半,你不要激动,最好尽快叫上男朋友去公证处办理协议公证,协议一旦公证,男方就不能行使撤销权了。
3、有贷款房产婚前加名,除了需要注意以上问题以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因为房产有贷款,加名也要经过银行同意,即银行要增加借款人,修改抵押借款合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一般银行都有规定:房贷没有还完是不能加名的。假如说有银行同意办理转按揭手续,房产加了另一半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共同财产,房贷也就成了共同债务;二是如果银行不同意在房贷没有还完前加名,为了保障双方利益和需要,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也可以解决贷款房产婚前加名的问题,一旦办理公证,就不能撤销。
二、一方婚前房产,在双方结婚后加另一方名字,这六个问题你必须注意
1、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加名视为赠与。
2、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款,还款结束后加上另一方名字的,也视为赠与。
3、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一旦经依法登记,就会发生效力。所以,婚前房产经过产权变更,就会成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4、一方婚前房产,在双方结婚后加另一方名字,如果离婚,该房产是不是就要平分?
目前关于这个问题,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审判观点,也就出现了不同的审理结果。
有的法院直接以房产登记为依据,既然登记为共同共有,就判决双方平分。
有的法院则会根据房屋来源、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短以及双方对该房屋所作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倾斜分割,并非夫妻双方一人一半。
个人认为后一种观点较为妥当,既能保证出资人的利益,也充分考虑了男女双方的感情投入,合情合理,更能说服人心。
5、前面已说到,无贷房产婚后加名,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以下几个问题,各位朋友要特别注意:
①作为房产产权方需要考虑清楚,你们的婚姻是否稳定,对方加名的意图是什么,你是否可以承受万一离婚,因为房产加名需要分给对方一半或者部分补偿的损失。如果你认为这些都不是问题,那双方只需要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要缴纳的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办完房子产权变更手续后,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就成为了夫妻共同财产。
②如果你是非产权方,你要求对方在其无贷房产加上你的名字,你就不要仅仅和对方签订一个协议就了事,因为签订协议是没有保障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所以,如果对方愿意房产加你名字,最好的方法是,尽快督促对方和你去房管局办理房产加名手续,一旦加名,对方就不能行使撤销权;如果对方不愿意去房管局,也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办理了公证以后,对方也不能撤销赠与。
6、有贷款房产婚后加名,前面已经说到,一般银行是不会同意的。假如说有银行同意办理转按揭手续,房产加了另一半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共同财产,房贷也就成了共同债务。
如果银行不同意加名,比较稳妥的方法和步骤是:
首先,委托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写一份《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签名按手印即可;
其次,如果你是非产权方,最保险的办法是督促对方和你一起去公证处对《婚内财产协议》进行公证,一旦协议公证了,该协议是不能撤销的。如果对方不同意和你去办理公证,最起码你还有双方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
根据大多数法院判例,此类型房产,如果婚后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的“约定”,单方不得撤销。(大家可参考本律师在2017年7月13日发表的原创文章《律师PK法官,到底谁会胜出:<婚内财产协议>可撤销吗?》的观点)
看完以上关于房产加名的法律风险解读,朋友们,如果您爱她(他),您的房产愿意为她(他)加名吗?
欢迎大家的各抒己见,
如果有更好的想法可以在下方留言,
我们都会展示出来哦!!
编辑:舒鑫
作者介绍:
王幼柏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暨婚姻家事委员会主任,广州电视台婚姻家事团队首席律师,广州电视台多栏目专家评论律师,曾任教大学《婚姻法》多年,带领团队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的研究和案件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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