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场故事:十年
我在一个小城镇长大,长到十五六岁,才第一次喝到了人生中第一瓶正品可乐。我那个小镇,只有一条马路,所以从小的印象,除了电视、书本上的知识,就只剩下满山遍野的荒草黄沙,更不用谈论广告这件事了。在我的印象中,我接触广告、品牌,甚至创意,这都是进了大城市上大学以后的事儿了。
进大城市上大学以后,我就一直心心念想要把童年没看过的都看个遍。那时候流行上学的时候实习,所以选择了一家当地的广告公司,第一次接触到了广告这个事。每次,拿到当时 4A 的稿子,做当地投放的RESIZE的时候,总是感叹画面的精致,创意的出乎意料。所以那时候,就立志要做这样的广告,由此便有了最初对于广告的理解。
零几年的时候,互联网都没有那么发达,理解广告的事情,唯一的渠道可能就是那几本《国际广告》、《现代广告》以及自己实习的小公司了。
这个时候还没毕业,怀揣着梦想和憧憬,毅然而然、不顾家人的反对,决定去大城市寻找自己的小梦想,清晰的记忆里,父母不支持是因为,他们觉得像北上广这样的大城市,我们这种小城镇出去的人是没有什么竞争力的,实在是很艰难的。
之后,没有过多的交流,与父亲做了十年之约,买了张到上海的火车票,兜里就揣着所剩的几百块,到了上海。
零几年的时候投简历,其实有两种方式,电子邮件和满是人头的人才市场,在这件事情上,我还是有点策略的。那时我只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简历,因为那时候的广告公司在我心里,一定是引领所有行业最前端的。当然,还有另一个好处,我可以在网吧过着没日没夜的生活,它也确实能够很低成本地解决,那时候像我们这样的群体的生存问题。
我很幸运,真的很幸运,很快,我就找到了广告公司的工作,也如愿接触到了当时我认知内的广告,到这里看起来,似乎都还挺顺利的吧,但其实,真正的苦头,才刚刚开始……
上班以后,马上面临的就是住的问题,是真的没钱,工资没发,又不好意思问家里要。
那时候就养成了一个喜欢加班的臭毛病,下班以后,同事回家,我回公园。第一个月我是数着高楼大厦的灯光睡的,那时我就理解了“没有天花板的人生”这句话。所以那时的我,大胆,也不怕错,有好的想法,总是第一时间表达。
对于创意,最初的理解,仅仅是一个好点子。直到遇见了真正的创意大佬,当时在做一个项目,看起来并不是什么有利可图的,他提了一个问题:“每个人都以为自己奋斗的是事业,但什么是事业?”
他说,“工作可以换,公司可以变,但只有一件事,可以为之奋斗终身的,才是事业”,从前辈的身上看到了热爱是不分年龄的,也终于知道,原来创意不只是有个好点子,而是真的可以通过一件事,传递一个声音,一个观点,一种态度的……
在那之后的第十年,我创业了,因为热爱,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从最初几个合伙人,到今天独自坚持,我认为,热爱其实才是第一生产力。我跟当初那个创意大佬也成为了十年的好友,我能够回答他当年的问题了,对我而言,创意就是我的事业。
在这十年和以后的好多个十年里,还会有更多同样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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