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国广告影片金狮奖奖项说明
奖项背景&目的:
"挖掘商业价值,探索影视未来" 。
本奖项以广告影片为评审文本,以创意和制作为准绳,考核、衡量和奖励年度内已在媒体上公开发布过的影视广告作品(包含各种媒介终端、各类视频形态)。
作为一个创新的、专业的广告影视类奖项评选,不仅总结年度内创意、制作方面的得与失,最重要的是通过获奖作品唤醒广告人的记忆,指明中国广告影片创意、制作的前进方向,一方面真实反映中国广告影片的生态现状,另一方面旨在推动中国广告影片整体水准的提升,使其成为真正专业的、公正的、权威的奖项。
奖项类别:
最佳15秒 / 最佳策略 / 最佳文案
最佳制片 / 最佳摄影 / 最佳男主角 / 最佳女主角
最佳配乐 / 最佳配音 / 最佳剪辑
最佳调色 / 最佳视效 / 最佳美术 / 最佳造型设计
最佳手机竖屏广告 / 最佳短视频MCN团队 / 最具商业价值短视频KOL 最佳品牌主 / 最佳导演 / 最佳新锐导演
最佳微电影 / 最佳动画片 / 最佳公益片 / 最佳广告影片 / 最佳形象宣传片
评审团大奖 / 最佳网络人气影片(评审团大奖及最佳网络人气影片无需投稿,所有成功投稿作品默认参评最佳网络人气影片)
投稿时间:
2018年12月10日-2019年2月28日
大赛日程:
投稿阶段:2018年12月10日-2019年2月28日
评审阶段:2019年3月1日-3月14日(3月14日终审会)(暂定)
入围公示:2019年3月15日-3月31日(暂定)
颁奖盛典:2019年4月中旬
投稿要求:
1、作品格式为MPEG4或者MOV。
2、投稿作品文件大小建议在200M以内。
3、同一作品无投稿奖项上限。
4、投稿的广告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参赛单位的相关信息(如:水印)。
5、提交作品前需认真核对,作品确认并支付后不可自行修改。
6、凡经组委会审查核实,确认具有抄袭、投报飞机稿行为的参赛单位或个人,取消其本年度及今后的参赛资格。
7、每件参赛作品仅限由一个单位报送,原则上由作品版权单位报送。如其他广告代理公司、制作公司或其他授权单位报名参赛,必须事先征得作品版权单位的同意,若发生版权纠纷,责任由报送单位自负,所获奖项将给予撤销。
8、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法律有关问题,由参赛单位负责。
9、参赛作品概不退还。优视云集、《中国广告》杂志社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宣传、展览和编辑出版发行的权利。
参赛资格:
全球的专业视频创作人、广告公司、制作团队、品牌方均可参与评选。作品需为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间公开发布在中国大陆且已商用的广告影片作品。参赛公司或个人需享有著作权。
收费标准:
每个作品投稿单个奖项收取参赛费人民币1000元,同一部作品投报的奖项无上限。 如: 1部作品投报5个奖项需收取人民币5000元,3部作品投报同一奖项需要收取人民币3000元。
支付方式:
支付宝在线支付Alipay
微信在线支付Wechat pay
对公转账
对公汇款信息
公司名称: 广州优视云集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E592
公司电话: 020-83504966
开户行名称: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发大厦
银行帐号: 9550 8802 0067 8600 130
如需开票,请在支付成功页面填写开票信息,确认后我们将为您寄出发票。
版权约定:
1、参赛者的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或团体)创作的作品,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相应后果。所有因参赛者参赛作品引发的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一概与组委会无关。组委会有权拒收任何对各国文化、民族尊严或道德有侵犯以及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并拥有参赛作品的展览、出版、宣传、收藏的权利。
2、中国广告影片金狮奖组委会对规则保留最终解释权。
奖项及奖励设置:
每个单项奖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
咨询:
参赛者个人及企业可通过以下方式就与大赛相关的各类问题向组委会进行咨询:
联系:2019金狮奖组委会
咨询邮箱:awards@tvcbook.com
咨询电话:400-876-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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